一、正面回答
房子遗产税为遗产总额的0.5%房屋的市场价值必须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其次要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房产继承税的标准:缴纳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以及差价20%或房价1%的个人所得税,其中,若属于法定继承的,则可以免征契税。
二、分析
所谓的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来讲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也还没有发布过关于遗产税的相关规定。继承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最基本的印花税及工本费,许多房产局在办理房屋继承时为保险起见,一般还是都会建议先去做个继承权公证,这也是需要一笔费用的,若对房产过户还得缴纳个税,具体的情况可以询问当地的房管局。因为没有相关的税费规定出台,因此也就没有可比较的可比性。
三、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四、遗产税纳税的顺序怎么确定?
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依照下列顺序确定:有遗嘱执行人的,为遗嘱执行人、无遗嘱执行人的,为继承人及受赠人、无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及受赠人的,为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履行。
法律主观: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关于房产遗产税要交多少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房屋遗产继承税也是属于房产税的一种类型,房屋遗产继承税的征税对象是作为遗产继承的房屋。关于房屋遗产继承税的交纳标准和征税的数额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的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二、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三、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费更高。房屋买卖的契税最高,赠予的契税低一些,最便宜的是继承遗产所支付的契税,现在我国还没有征收遗产税,不存在此类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分析:房屋遗产给子女,不需要交遗产税。
法律依据: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15.改革完善房地产税等。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等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