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房价水涨船高,很多家庭都望房莫及,因此选择买二手房或者租房,但是在中介公司看房的话,需要付一笔中介费。那么,有的朋友就想了,怎么避开中介找到房东呢?下面小编马上为大家带来几个避开中介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怎么避开中介找到房东
1、返回式
一般中介是没有留房子钥匙给中介的,在看房的时候,中介会临时和房东约好时间一起去看房子,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等中介离开后,再返回去看看房主是否还在,自己在私下与房东谈。注意在返回的时候要避开中介哦。
2、关注小区公告栏
这个要发挥吃苦耐劳的精神,多走访几个意向居住小区,看看上面的公告栏上是否有出租信息,上面有房东的联系方式。或者问问该小区的保安,有的业主也会将出租信息告诉保安。
3、逛社区论坛
比较大的社区或者网站上都有租房信息,比如说58、赶集等等,都会有专门的社区论坛。找到自己的意向社区,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租房信息。如果有的话,将这些信息记录下来,然后联系房东。如果担心联系方式是中介的话,不妨将电话用百度搜索下,若是真的房东,不会跳出很多信息,而中介信息会很多。这样就可以轻松辨别中介和房东啦。
文章结语:关于怎么避开中介找到房东的小窍门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租房直接找中介的话,成功后将要收取一笔中介费,但对于刚毕业或者刚参加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无疑雪上加霜。但是中介相对来说房源比较靠谱,也比较安全,大家可以以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租房跳过中介私下成交不违法,可以直接和房东签约,但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行为属于跳单,触犯法律条规。
租房跳过中介私下成交不违法。租房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对商定事件的文字形式的纪录,只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自我矛盾的合同条文,双方自愿订立,没有伤及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出让方对标的物有处分权,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出于欺骗目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综上,肯定是有效的!但是合同一定要依法成立!对于你来说:
1、首先要确定房东!和你签合同的是否是房东!也就是房产证、身份证和房主本人是否一致!方便的情况下,留存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租金和租期的约定,不用多说!
3、如果有押金的约定,押金的用途一定要明确,如果涉及物品的押金,一定要仔细检查物品是否已有损害!如果不明确押金用途,将来房主很肯能找理由不予退还!
4,违约责任的确定!这是一把双刃剑,约束着着你的同时保护你!关于违约赔偿一定要定好!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中介签的合同是居间合同,当合同签订完了,中介的义务和责任中介,并无什么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直接和房东签约不触犯法律条规,但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行为属于跳单触犯法律条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通过中介直接与房东或租客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内容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合同还有进行备案,这样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判断是否构成“跳单”,首先要看中介合同是否已生效,并且要看中介人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实践中,委托人就同一委托事项,可能仅委托一个中介人,也可能同时委托多个中介人。在有多个中介人的情形下,尤其要准确判断委托人是否接受了中介人的服务,以及接受了哪个中介人的服务。其次,按照中介合同约定,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服务之后,委托人是否利用了中介人提供的这一服务而订立合同,则是判断是否构成“跳单”违约的关键。“跳单”行为第三个构成要件是委托人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该行为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委托人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信息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直接与合同相对方订立合同。二是委托人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信息机会或者媒介服务,通过中介人与合同相对方订立合同。比如,委托方通过某一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和媒介服务,合同已基本达成,委托人发现中介公司的报酬更低,继而通过中介公司与合同相对方订立合同,则构成“跳单”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租房人绕开中介直接找房东签约,省掉这一笔中介费是不可行的,民法典已经对这件事情有所规定,如果租房人绕开中介和房东直接签约,就省下了一笔中介费,但是这对于忙来忙去的中介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就算是直接找房东签约,中介的费用还是要给的,所以现在租房人绕开中介直接找房东签约是不可行的。
一、租房和买房都需要中介。其实很多人租房和买房的时候都需要中介的帮助,这是因为中介的手里有大批的房源,省去了当事人很多的麻烦,而且中介在房东和租客之间起到一个中介桥梁的作用,有矛盾有问题的时候,中介也可以从中调和,因此,中介是房屋市场上不可缺少的一个元素,但是中介却非常令人讨厌。
二、中介拿钱不办事。并非所有的中介都是这样的,但是确实有一些黑中介丢了整个中介团体的脸面,一颗老鼠屎坏了蒸锅汤。就拿我们当时买房的中介来说吧,交了费用之后,什么都不管了,尾款银行打到原房主卡上的时候出了问题,拖了将近两个多月,但是中介却丝毫不管不问,最后还是我我们自己去联系银行,重新拨款。水电燃气的过户,全部是我和老公亲自去跑,中介存在的作用就是收钱不办事。
三、也有一些比较热心的中介。当然,有不好的就有好的,也有一些比较善良的中介,帮助租客忙前忙后,是非常尽职尽责的,但是如果这个时候,租客却绕过了中介,直接和房东签订合同,中介岂不是白忙活了,所以民法典已经规定,如果租客和房东直接签合同的话,还是需要掏中介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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