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民法典调整着公民日常生活里方方面面的行为与关系。从摇篮到坟墓,在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旅途中,几乎我们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这部法典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事法律制度特点,立足我国国情,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反映了人民的意愿。《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在婚姻家庭编中增加重视家庭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为避免双方冲动离婚,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让双方强化家庭经营意识,更加冷静的对待婚姻中的矛盾。
为生民立命,这五个字最能体现民法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的重大意义。法典是同一门类的各种法规经过整理、编订后,形成的系统性法律。民法典更是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此次民法典明确了居住权、家事代理权等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的出台是我国坚持法治的最直接体现,坚持法治是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民法典的出台必将直接促进这些法治目标的实现。
民法典的意义和价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等,国家出台民法典,主要是对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符合实际的修改和调整。
法律分析
民法典的颁布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民法典颁布,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是国家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民法典的颁布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的意义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们是社会运行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从白天到黑夜,从衣食住行到婚丧嫁娶,民法始终都不离不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源于社会生活,它是对人们社会交往的基本规则、人伦关系和价值共识的提炼和表达,所以能呈现人们鲜活的社会生活,蕴涵民族精神和文化观念;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有民事立法的全面总结,是对我国立法经验系统梳理,同时也是对我国民事司法工作全面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调整如下四个生活领域:市场经济领域、其他社会领域、婚姻家庭领域、私人生活领域,这四个领域都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使民法典成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生活,是一种良善的生活,是一种值得过的生活。一切法律都是为了规范人类生活而制定的,所以都与人们的生活相关。
在所有法律中,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重大意义包括:
1、《民法典》的颁布是中国立法进程的重大工程。《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2、《民法典》的颁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3、《民法典》的颁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由之路。民法是权利法。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权利。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主要体现在内容各异的权利当中,人民的权利得到了实现、维护和发展,其根本利益也就得到了保障。
民法典的功能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民法典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标配,是一国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完成,解决了民事立法长期存在的散乱、矛盾和缺漏等问题,为司法、执法奠定了体系化基础,完善了国家治理体系。
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在于强化对行政、司法等权力的制约,更在于建构民法的规范体系,通过确认和保障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对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予以区分,要求公权力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从而限定公权力的运行边界,为每个人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保护私权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民法以私人自治的基本精神,鼓励社会大众积极追求权利,有利于激发每个人的创造力,充分发挥个人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民法典通篇围绕权利展开,包括物权、债权、人格权、亲属权、继承权等,形成一整套关于权利的确认、取得、行使及救济的体系。这套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国家治理要实现“人人参与”的目标,促使每个人积极参与社会生产,从而激发整个社会的生机与活力。总则编设置了民事主体制度,通过确认不同类型民事主体的资格,使其享有合法的身份地位,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国家治理要贯彻“有恒产者有恒心”的理念,鼓励人们创造财富,促进经济的发展。物权编规定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权利类型,确认物权归属和效力,从而保障民众的财富。国家治理要贯彻“契约自由”的要求,促进市场交易,激发经济活力。合同编以合同自由为核心,以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规定了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发挥基本经济要素的自治功能,涤除了计划经济的弊端。国家治理要提倡“和谐友爱”的风气,家庭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在维护家庭和谐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强调了家庭成员在生活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同时,民法典还强调妇女、儿童和老人等群体的权益保护,贯彻家庭财富的合理分配与继承等,其目的就在于实现家庭的和谐稳定。国家治理要实现“损害救济”的保障,如何维护民众的各项权益,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侵权责任编通过设置损害救济规则,实现了在不同侵权类型下的受害人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