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医保怎么报销,省内异地生育医保怎么报销

qq745048485 2024-11-14 阅读:7

本地参保,异地生育的人,医保进行报销规则如下:

异地生育医保怎么报销,省内异地生育医保怎么报销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外地生育,报销标准是什么?按照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规定,外地生育属于异地门诊费用报销范围。按照规定,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产妇在北京分娩,报销标准为:女职工妊娠30周以内流产、引产按在职职工结算标准的70%报销;怀孕满35周流产标准的70%报销;30周以下流产标准的70%报销。这就意味着产妇只要在北京缴费到了满30周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如果是外地户籍产妇,分娩后直接在当地生育就能报销80%,如果是异地分娩就只能报销30%。因此当女性朋友们打算在外地产假生孩子后再回本地续保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由于参保地不同和当地政策也不同,所以要注意看具体参保地规定。

2、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一般异地生育的医保结算需要携带社保卡、身份证、结算单、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自己所在地市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跨省的情形:比如:你在 A地生育;在 B地出生;到 C地出院等等情况都可以用社保卡进行结算。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卡不能作为医疗报销凭证使用!如果你没有及时办理跨省结算报销手续,那么会影响你在外看病结算的报销。具体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jgcbxw)或者直接到各大官方合作医院咨询一下是否可以进行跨省结算(也就是门诊报销)。如果是属于社保卡规定的异地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出院小结)!

3、跨省生育,异地就医医保怎么办?跨省生育,只能由参保地医保部门去办理异地就医手续。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当地生育了,孩子在异地出生后,需要先和当地的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然后再回到出生的城市或者省里去结算报销费用。如果你的孩子是在外地出生,要想在当地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还需要到北京等地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只有连续参保满6个月才可以申请生育险待遇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一般只要连续缴纳6个月生育险并办理了异地备案手续后,就可以享受异地医保的待遇。不过有些地方并不是必须在当地连续参保满6个月才可以享受异地医保报销福利。

4、总结:目前,异地医疗的主要流程包括:医保备案:如果没有备案的话,一般在出生后24小时内到社保部门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备案,那么一般不会出现报销的情况;社保结算: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从社保局进行结算,那么可以申请社保局进行线下报销。总的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先选择自己本地的医疗保险进行缴费参保即可。

一、异地生孩子医保可以报销吗

1、可以报销。至户口所在地报销即可。报销费用需出具以下几方面资料:

(1)医院康复出院小结及一日清单;

(2)交费原始正规单据;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本人的身份证;

(4)到场农村新农合的育龄妇女可以报销生小孩的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医保卡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怎么查询

查询方式:

1、可以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办事大厅找工作人员帮忙查询;

2、可以拨打社保服务热线电话12333进行查询,根据语音提示自助查询即可,也可以转接到人工服务,向客服人员申请查询;

3、可以带上医保卡去附近的定点医院、药店,找工作人员帮忙查询个人账户明细;

4、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1、要到外地医院生育,需到当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

2、在外地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3个月)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

异地生育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办理生育保险异地报销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尚未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需携带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还需携带《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机构出具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本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再生育证明;

⑤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需携带其账户所在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外商投资企业中生育妇女还需携带《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明细表》。

可以报销,在生宝宝之前,需要先去当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当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生育登记备案手续。

生宝宝之后呢,两个月内将社保卡、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门诊病历、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等材料交给单位的经办人员申领生育津贴

然后拿着本人生育费用的情况说明找就诊医院出具一个加盖公章的资质说明,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扩展资料: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