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是什么意思?判死刑缓期2年什么意思

qq745048485 2024-11-14 阅读:4

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思是:如果在二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是什么意思?判死刑缓期2年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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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罪该处死;

(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死缓处理方法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一、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也是有相应的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死刑缓刑简称为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死缓是对罪行足够死刑者,在判处死刑的同时给与2年的缓期。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实践中,大多数的死缓可以顺利度过这2年考验期,减为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缓,即死刑缓期一年执行。从字面意义容易被理解为关押一段时间后再执行死刑。事实上,死缓与古代的“斩监侯”类似,均是给予犯人一个免死机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只有在两年期限内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此,死缓犹如悬于犯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死刑的利剑落下,末日就真正来临了!

那我国的死缓,到底要不要执行涅?

A:分两种情况。

1.如果这个死刑犯,送到监狱之后,两年之内,没有再次故意犯罪,则报请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即从死刑变为无期徒刑或25年徒刑(通常是无期徒刑,25年那种是有特别重大的立功表现才行),也就是保住一条命了。

2.如果这个死刑犯,送到监狱之后,两年之内,居然还敢再次犯罪,查证属实的,就新帐老账一块算,对新的犯罪予以定罪量刑,然后再把之前的死刑判决考虑进来,决定执行死刑,按照程序逐级上报,高法核准之后就真的掉脑袋了。

Q:没谁那么傻,死缓了还去故意犯罪?

A:所谓不做死就不会死,还真有这样的案例,通常是越狱、故意伤害等犯罪。比如2004年的这个案例,判了死刑缓期执行居然还敢越狱;2009年这个案例更狠,直接殴打哨兵枪械企图暴狱,结果就是满足了他们的愿望……

当然,这些都是极罕见的案例,绝大多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都是能活下来的。

Q:考验期要做多大的事情,才会执行死刑?

A:要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说,对考验期内的行为,不能仅仅是监狱方面认定即可,而是要由监狱侦查完毕,检察院起诉,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认定构成了新的犯罪,才会决定执行死刑。注意,必须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论。

Q:如果考验期不再犯罪,是必须改判吗?

A:是的,依法必须改判。

Q:如果过了考验期,但法院还没来得及改判,又去犯罪了,怎么算?

A:依然视为已经改判,不能再直接执行死刑。而是先补一个裁定,从死刑减刑到无期徒刑;再对新的犯罪进行审判,把新的刑罚和无期徒刑放在一起,决定新的刑罚(只可能是两种结果:实际执行无期徒刑,实际执行死刑,后者特指新的犯罪本身也已经足够判死刑的情况)

Q: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的缓刑有多大差别?

A:大了……判处死缓的犯罪人,立即交付监狱羁押,并且要从事生产劳动;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人,在判决生效后,释放回家。

Q:那有期徒刑的缓刑会有什么后果涅?

A:分两种情况。

1.被判有期徒刑又缓刑的人,进入一个所谓的考验期,也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里头的那个“三年”。在此期间,如果此人故意犯罪,或者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是拒不服从缓刑规定(比如每周去派出所报到一次),监狱方面都可以立即报告法院,由法院决定撤销缓刑,实际收监(去捡肥皂……)

2.如果这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平平安安的度过了,则到考验期结束时,由法院宣布考验期结束,原来的判决不再执行。注意,不是说原来的刑罚执行完毕,而是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