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要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处于正常状态,社保与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1、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第三次(含)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3、所购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商住房的;
4、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5、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
6、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外的。
公积金贷款用途:
1、用于偿还贷款,即在正常公积金贷款买房中使用已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首付款和改善性自住住房,如购房所售商品房为二手房,则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2、商业贷款用于偿还贷款,即在正常交易期间与借款人共同发放。
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需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6个月。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者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用途。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住房公积金借款,首付比例各地有差异,通常不低于总房价的20%。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公积金的具体提现流程如下:
1、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其复印件,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2、拿着个人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再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公积金贷款需要年满18周岁才能买房。同时,他们还需要有参加当地社保的记录。具体时间因城市而异。
1.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含)的城镇职工。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也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您名下从未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如果您已经办理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贷款是否还清,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5.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的银行流水至少不低于每月房贷还款的两倍。
6.有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30%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首付。
7.个人信用良好,信用报告中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负面信息(主要审核客户近两年的信用信息)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您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
4、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5、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6、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8、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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