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违约金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经济补偿的三倍标准,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的,可以协商更改或者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劳动合同法》中对竞业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不可以超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给付的经济补偿的三倍。但是这种对竞业合同上限的规定,也不失为司法实务中确定竞业合同违约金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计算标准。在实际中,面对用人单位要求给付竞业合同违约金时,仲裁庭和法庭应该参考这个竞业合同违约金数额上限,从公平合理原则出发,综合考虑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额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二、竞业合同违约金要参考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法律对竞业合同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都没有明确规定数额标准,在司法实践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一般标准是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一般在工资的30-50%之间。竞业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竞业禁止协议,是禁止劳动者在职期间到其他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兼职,或者禁止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的合同。
三、哪些劳动者需要签订竞业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签订竞业合同的劳动者限于以下三种人员:
(一)高级管理人员
一般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高级技术人员
很容易知道公司商业秘密的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
(三)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协议在签订时,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是基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认定的,如果合同双方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必须在协商后才可以签订,涉及到强迫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竞业限制违约金50倍不合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竞业限制违约金标准为司法实践中最低经济补偿金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一般在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五十之间。
法律对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和经济赔偿额的上下限没有规定,因此不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只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
相关法律只规定了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限制数额,即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竞业限制违约金太高于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法调整
法律分析:有关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当然了,这并不代表员工离职损害了原公司的利益,就不需要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中的规定,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应该要保证公平合理的原则,企业对离职违约员工索要的违约金不要太离谱。
因为国家相关的法律对劳动者的有倾向性的保护原则,企业对劳动者提起的违约金惩罚,是不被法律所接受的,应该改为违约金索赔。
在实际生活中,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标准,其参照的标准之一,就是违约人的违约行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的程度,违约金应该与损失是相匹配的,不能够高于损失,低于损失的话,企业也不会同意。
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另外一个参照标准,就是实际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赔偿金的多少,违约金不应该高出赔偿金太多。
就算竞业限制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只要是因为离职员工泄密行为造成企业损失的,一样可以索要赔偿,只是多了一些步骤,需要企业拿出相关的证据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