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死刑犯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而且生下孩子后也不会执行死刑了,因为已经改完判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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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女犯人在被羁押至看守后,全面的身体检查是必不可少的,一般怀孕一个月以上都是能鉴定出的,审判中这一点极为重要,因为它能影响最后的判决是否为死刑。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明确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里的“不适用死刑”既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外,如果孕妇涉嫌犯罪,在羁押期又流产了,而后还因同一事实被起诉并被送交审判,依然被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死刑依然是不适用的。
如果女性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之前怀孕,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不得执行死刑对于女死刑犯,哪怕她们在死前一秒钟喊出“我怀孕了”,便能立即停止处决,这时法医会进行检查以确定结果,如果属实将对该案进行改判。所以只要没有被实际处决,无论是故意寻找精子怀孕还是真的意外发现自己怀孕,女死刑犯都不会被处决。
在正常的监管过程中,几乎不可能出现突然怀孕因为看守所中,女嫌疑人和男嫌疑人都是分开管理的,男警察不能对女嫌疑人进行直接管理,单独会见女嫌疑人也得有女警察的陪同和监督,所以在正常的监管过程中,基本上不可能出现女死刑犯突然怀孕的情况。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况出现,那无疑是重大的监管失职案件,监管警察往往会被追究责任。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只要您的身体状况恢复到可以适应看守所的生活,且您是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处在侦查阶段的,需要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您进行拘留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