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细说一下。
第一种情况,律师在所谓的法律咨询公司工作(兼职)工作的
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不能兼职,也就是说律师不允许在除了律所以外的地方工作。除非他注销律师资格证,专门从事其他工作,这种情况下他就已经不是执业律师了。有的人可能是专职在公司就职,但是在律所(空)挂证,这都是不允许的。
第二种情况,律所自己开咨询公司进行避税,一班人马两套牌子
过去一些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为了避税等原因不乏自己开咨询公司走账的情况,但是这两年至少在北京这些情况都属于严肃整顿的范围。
第三种情况,有些建立平台的公司,将律师和客户作为起平台上的用户进行磋商的
这些法律服务平台本身有的并不自己设有专门的咨询人员,而是主要以平台上的律师为主。当然也有一些平台自己会做案源中心,会有一些提供基础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但是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拓客,最后会将客户对接给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所以,平台自有的提供咨询的人员基本上都是非专业人士,至少不可能是执业律师,否则他就违规了。
律师在从业期间不能开公司。法律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应担任企业职务,参与企业的管理,从事经营性活动。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但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不得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的专职范围
律师的专职范围包括:
1、律师能担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代为企业和个人追收货款、借款、工程款等款项。
2、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执行和仲裁;
3、代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担任商标、专利侵权案件的代理人;办理企业融资租赁、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等非诉讼法律事务等。
法律分析:不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可以。具体要看你们公司的性质,如果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你是不能退股的,但如果公司一直以亏本为由不分红或者不让你参与管理,你有权解散公司,不过程序较复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可以成立法律咨询公司推广。
律师不能做法定代表人。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应担任企业职务,参与企业的管理,从事经营性活动。
已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职务的。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中介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性活动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