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委设副主任两名,公司保密委设副主任两名,分别由()和()担任,协助

qq745048485 2024-11-17 阅读:3

不是的,副主任一般是分管保密工作的单位负责人担任,如果作为主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分管了保密工作,副主任可以不设置。

公司保密委设副主任两名,公司保密委设副主任两名,分别由()和()担任,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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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因此,单位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由单位的负责人以及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组成。

法律分析:

一、党员应提前准备好转正材料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材料,包括:

1、转正申请书。内容包括:

(1)预备期内自己的表现如何,有哪些进步;

(2)入党时支部大会给本人提出的缺点有无改正和克服,目前还存在哪些不足。

(3)有无新问题。

(4)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对能否转正的态度。

2、《入党志愿书》。该材料是预备党员在入党时填写的,一般保存在本人的人事档案里。

3、《思想汇报》。重点就预备期内自己的思想状况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作出汇报,勇于指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4、《工作表现鉴定》。即用人单位对预备党员在工作中的德能勤绩综合评价。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党员暂无工作的,也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另外,预备党员如果超过预备期6个月才提出转正申请的,需加写一份《延迟申请转正说明》,实事求是地写明延迟原因,并由本人签名。

二、党支部应严格按照程序讨论转正

支部收到转正材料后,要先召开支委会认真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决定是否提交支部党员大会予以讨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或者稍迟几天(最多不超过6个月)召开党员大会(绝对不允许提前开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讨论表决;不过半数,则须改期召开大会讨论。

1、入党介绍人按季度填写完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的内容。

2、召开党小组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意见,并将讨论意见上报支部委员会。

3、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介绍人意见、党小组意见,支部进行研究讨论是否能按期转正并形成支部决议。

4、由组织委员通知转正人写转正申请并进行审查。

5、确定开会时间、地点;通知转正人、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准时参加会议。

大会程序为:

1、预备党员向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书》,到会正式党员传阅《入党志愿书》、《工作表现鉴定》、《思想汇报》等转正材料,审查材料有无问题。

2、支部书记主持讨论,支委会、入党介绍人和到会党员可以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评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优点与不足,批评与建议。

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由支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表决前要分别设立监票员、计票员,由本支部党员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担任。监票员、计票员由主持人提名,并由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举手表决通过产生。

4、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要在备注栏中说明理由。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投票结束后,应立即计票,并向支部大会公布计票结果。对赞成票数未过半数的预备党员,支部大会须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决议。当“延长预备期”票数多于或等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票数时,定为“延长预备期”,少于时则定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支部决议填写要规范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的决议,一般由支委会填写,经支部书记签名后生效。决议的填写要事实清楚,格式规范,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预备党员的意见建议、支部大会讨论及表决的情况等。

基本格式如下: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是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同志在预备期间能够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团结同事,责任心强,发挥了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但处理问题有时流露出急躁情绪。支部于20××年×月×日召开党员大会,应到×人(包括预备党员×人),实到×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经无记名投票,赞成票×票,反对票×票,弃权票×票,表决通过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支部名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支部书记:×××

流动党员第×支部

20××年×月×日

对于支部表决“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在决议中概括写明预备党员的不足之处或实际表现,写明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同时写明表决时间和表决人数。

四、上报党委后要进行考察谈话和公示

1、考察谈话。

支部讨论表决后要让预备党员及时把转正材料报党委审批,由党委办公室当场安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预备党员进行思想考察谈话。班子成员按照《预备党员转正考察谈话要点》并结合党员的实际,通过谈话进一步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考察党员在企业工作环境中,思想上是否符合转正党员的要求,是否存在信念不坚定、动机不端正等问题。对于谈话考察不合格的预备党员,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教育,要求党员在指定期限内加强学习,再约请进行第二次谈话。

2、公示。

对于谈话考察合格的,由党委办公室和相关党支部共同组织实施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采取发出公示通知或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在公示期间,党委办公室集中受理群众意见,原则上只受理署名意见或当面反映的意见,并对反映意见者的情况严格保密。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由党委办公室制作《公示情况表》,报党委会议讨论审批;发现问题的,要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应向反映人反馈。公示对象对所调查情况有申诉权。

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转正最终要经过党委会议的集体研究审批。会上,领导班子要听取党委办公室关于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情况的汇报,审阅有关转正材料,然后集体讨论、逐一表决是否批准转正。经表决通过按期转正的党员,其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表决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由其所在党支部继续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表决通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遵照有关规定办理脱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

机关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或者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标准规定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对于国有单位来说就是法定代表人。

一般来说,由法定代表人担任可以体现重视,也能在实际工作中使保密的决策得到政策资源的倾斜,保证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