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最多可以扣除多少,赡养父母两人扣4000吗

qq745048485 2024-11-19 阅读:3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扣除上限是每月2000元。

赡养老人最多可以扣除多少,赡养父母两人扣4000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赡养老人扣除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是一个重要的方面,适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规定,纳税人可以享受月度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的额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进行相应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实际赡养支出少于2000元,则仅扣除实际支出金额。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赡养老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被赡养人必须是纳税人的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且年满60周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较低,且无法完全照料自身生活,纳税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赡养一个父或母的个税附加扣除标准是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对于个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下:首先纳税人如果是独生子女,一般每个月需要缴纳2000元。纳税人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是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人的分摊额度通常不能超过每个月1000元。《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定额。费用为每月2000定额,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进行扣除,如果非独生子女,则兄弟姐妹分摊2000附加扣除,分摊可分为平均分摊,约定分摊及指定分摊三种,个人可分摊金额不超过1000。

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1、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专项扣除的费用为每月2000元定额,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元进行扣除,如果非独生子女,则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附加扣除(例如兄妹2人,则一人每月可扣除金额为1000元)。对于非独生子女的分摊举例是按照人均进行的核算,除了人均分摊的方式以外,还可以进行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认进行指定分摊(书面协议确定即可),不过不管是什么分摊方式,原则上纳税人的分摊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若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优先采取指定分摊的形式。

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支出分摊方式如何选择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_养老人支出每个月有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果赡养人是独生子女,这么就全部由独生子女申报。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则可以和兄弟姐妹进行分摊,

目前有三种分摊方式,可以商量看如何选择:

1、平均分摊:多个赡养人进行均分,比如2个人可以每个人分摊1000元。

2、约定分摊:根据每个赡养人实际情况约定一个分摊比例。

多分摊点;

3、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一个人申报,比如说全部由女儿申报,或者由儿子申报等。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

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

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

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

母、外祖父。

可以填一个或两个,个税APP赡养老人扣除申报一次只能选择一个被赡养人,因此要填写两的需要分两次提交。但是,不管填报的被赡养老人有多少个,都是按一个的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①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②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不能。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