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了,发现上年末月计提少了,可以从这几个角度去改正:
第一种:2019年12月工资和工会经费少计提了,可以在2020年1月中将少计提的部分补计提;
第二种:可以将2019年12月反结账、反记账,将之前那笔计提的凭证进行修改,再更改相关的财务报表;(这种方法过于麻烦,不赞同使用)
第三种:1月将上个月计提工资、工会经费的会计分录红字冲回,再按照实际发生数重新计提一笔。
法律主观:
工会经费新政策的规定如下: 1、从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原因,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有一定困难,单位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2、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的工会经费可以继续实施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政策。其中,15万元以下包括15万,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返还工会经费的条件如下: 1、属于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包括1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微企业已经独立开设经费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且建立了工会组织。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有工会经费免征的政策规定吗
目前工会经费没有全国统一的优惠政策,只有部分地区出台了优惠政策.
例1:厦门市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工会经费减半征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工会经费税务部门代征缴费单位上缴部分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20%,即工资总额的0.4%征收.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例2:江苏省
《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指所属期),暂缓收缴工会经费.
例3:湖南省(未予公开):
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指所属期),免征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怎么上缴,比例是多少?
工会经费是单位交的,按工资总额的2%,个人不需要交,但如果单位成立工会,作为会员,是要并交会费的?加入工会的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标准为本人工资的0.5%每月,不是会员不用交.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补助;
5、其它收入.目前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40%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2%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40%部分.对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且开业或设临已满一年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暂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有工会经费免征的政策规定吗?关于这个问题,据小编了解目前工会经费没有全国统一的优惠政策,只是在一些省份有一些规定,所以
工会经费减免最新政策2020年
答: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免征小微企业有关政府性基金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有哪些?
经费开支范围是指工会经费开支的界限,规定哪些费用由工会经费开支.根据工会工作的任务和活动内容,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九项经费开支范围:
①、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组织会员活动日经费、郊游活动费、联欢会、参观展览会、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②、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③、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④、事业支出.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⑤、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⑥、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⑦、工会行政经费方面.县级以上工会开支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费用.
⑧、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县级以上工会机关,根据主管工会核定的专项预算,用拨入专项资金,从事专项工程、专项设备购置和专项维修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⑨、补助下级工会支出.县级以上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
工会经费减免最新政策2020年较以前并没有新的变动,关于工会经费的来源和支出都是限定好的,工会组织并不能将收取的会费随意支配,而且对于基层和县级以上工会费的分摊情况也是有规定的,想要更深入了解的小伙伴可以继续关注资讯带来的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