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时间到了啥时放人 拘留时间到了什么时间放人

qq745048485 2024-11-28 阅读:1

拘留期满后一般哪个时候放人

拘留时间到了啥时放人 拘留时间到了什么时间放人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拘留所的放人的时间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人多的话,排队晚点。但已关押期满的,当天必须全部释放。看守所放人流程是分为两种情况:

执行严格的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天数,执行几点进,几点出的原则。也要看拘留所的具体规定,有的拘留所是上午放人。几点进几点出对于小型拘留所也许可行,但是对于每天进出好几十人的大型拘留所没有办法执行的,而且拘留一般都是晚上送来的多,晚上甚至深夜放人也容易造成其他危险。执行比较灵活的拘留所,一般选择在白天。拘留十五天的,第16日的上午解除拘留。因为根据《拘留所条例》的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一般几点放人没有统一规定,派出所对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会关押在看守所或者专门的拘留所,如果到期后无罪释放,拘留所会办手续,将扣押的物品一并返还,通常都是上午放人,会提前通知家属。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

一、拘留一般几点放人时间是什么时候?

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一般是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在下午1:00-1:30还放一批。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二、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况有哪些?

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三、公安机关申请拘留的手续是什么?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刑拘后,有专门拘留所的,由拘留所关押,经过后期侦查,要对嫌疑人释放的话,拘留所提前通知家属领人,具体放人时间没有规定,原则上零点过后既可以放人,但是考虑到一些风险,基本在上午放人,办手续。

【法律分析】

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_、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拘留后,除有碍侦_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第三十三条国家安全机关设置的拘留所,由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第三十四条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拘押,应当与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被拘留人分别拘押,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参照本条例规定。

早上八点至中午十二点之间。

拘留期间,嫌疑人不能自由行动,必须接受警方的盘问和调查。如果拘留期满后,警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那么就需要及时放人。通常会在白天时间放,一般在早上八点至中午十二点之间放人。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拘留时间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