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征收环节有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一、生产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二、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三、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四、零售环节
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
五、批发环节
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不包括白酒、烟丝等等。
卷烟在生产环节(或者委托加工环节或者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两次征收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加征消费税,是指某些商品在零售价上再征一道消费税。比如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消费税;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加征消费税的产品还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
拓展资料:
1.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多数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金银铂砖及饰品、高档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7类消费品,税率包括5%、10%、15%、20%等4档税率。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2.消费品是指那些由最终消费者购买并用于个人使用的产品。营销人员还根据消费者如何去购买消费品,将消费品进一步细分为:日用品,选购品,特殊品和非需品。
3.消费品是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那部分社会产品。也可以称作"消费资料"或者"生活资料"。按满足人们需要层次分,有生存资料(如衣、食、住、用方面的基本消费品)、发展资料(如用于发展体力、智力的体育、文化用品等)、享受资料(如高级营养品、华丽服饰、艺术珍藏品等)。按使用时间长短分,有一次或短期使用的普通消费品和可供长期使用的耐用消费品。
消费税的税目有: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在中国,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的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烟草制品:包括卷烟、烟丝、雪茄、烟叶等。
2、酒类:包括啤酒、白酒、葡萄酒、黄酒、果酒、洋酒等。
3、高档手表、珠宝首饰等奢侈品。
4、高档皮革包、鳄鱼皮包等奢侈品。
5、汽车:根据排量不同,消费税税率也不同。
6、飞机、游艇等奢侈品。
消费税是一种针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所缴纳的一种税收,也称为商品和服务税。消费税一般是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价值或数量来计算的,通常由生产商或供应商收取,然后交给政府。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也可以调节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鼓励消费者选择更环保、健康、低碳的产品或服务。消费税的税率一般由政府制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消费税税率不同。消费税的税率和征收对象也会受到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如通货膨胀、经济增长、消费者需求等。
综上所述,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即由企业或供应商收取并转嫁给消费者。消费税的存在可能会增加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对消费者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因此,政府应当合理制定消费税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以上产品的消费税税率也不相同,具体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而定,一般都在5%至50%之间。此外,一些特定情况下的产品也可能会被加征消费税,例如进口奢侈品、涉及环境保护的产品等。消费者在购买这些产品时需要注意确认价格是否已经包含了消费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