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除非其处分行为必须对被监护人有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扩展资料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房子是家庭倾注了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心血购买的,越来越多的有房老人大多选择把房子过继、出售给自己的子女或孙子辈。那么,面对交易过程中纠纷问题层出不穷,大部分购房者对于其中的环节知之甚少!不了解的需要好好看看!
举例:爷爷把名下房产卖给孙子(3岁),监护人为爸爸,即爷爷的二儿子,过户后监护人是否可以出售该房产?另外爷爷百年后,孙子的大伯即爷爷的大儿子还能来争遗产吗?
过户后监护人是否可出售该房产?
首先,不可以的。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如上述,小孙子的监护人的资金周转困难,经营出现问题。但不能卖掉登记在被监护人名下的房子作为周转,只能另想办法。房屋所有权证的产权人登记为小孙子名下,不论是否已成年,房屋均属于小孙子的财产,监护人不能随意处置房屋。
我国房产现状,由于大量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父母潜意识认为自己的以后都归孩子所有,所以,买房、买车的时候往往登记孩子的名字,但遇到经济困难用于周转时,均会收到产权登记的限制。
因此,父母仅在为子女的利益时,才能处置孩子名下的财产,例如,为了未成年子女出国留学、治病等。否则不能随意处分。
孙子的大伯即爷爷的大儿子能争遗产吗?
不可以的,首先,上述中爷爷是卖给小孙子,不是继承。所以,不存在争遗产纠纷。
律师提醒:凡事有利有弊!广大市民家长选择将房产等财产登记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需谨慎,应做长远考虑,做出选择前应充分考虑到日后可能无法自由处置该房产,或无法随意收回的风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3-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法定监护人不能购买被监护人房产,其他亲属可以购买。作为监护人,不能随意买卖被监护人的财产。但如果为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监护人可以依法将被监护人的房产进行买卖。
法律分析: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不能出卖被监护人的房产的,除非是因维护监护人的利益不受侵犯的需要而出面被监护人房产的。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民事行为能力不足,应当受到家庭的关爱、社会的关照和法律的倾斜性保护。监护人在抚养、扶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否则其非因被监护人利益而作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行为,终将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