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功退伍待遇如下:
1、安置工作;
2、自主就业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等功臣之家能享受哪些待遇,以当地为准。比如,3月4日,广东省惠州市政府、惠州军分区、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龙门县委县政府等各级领导来到现役军人张娜的家里,为其家属送来了喜报,并赠送一幅“一等功臣之家”的牌匾。当日,惠州市政府、惠州军分区、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龙门县委县政府为其家庭举行了送喜报和授予其家庭为“一等功臣之家”的仪式,共赠送奖励金、慰问金7.5万元。一等功烈士家属能享受一下待遇:
1.待遇一: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荣获一等功烈士的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2.待遇二:先录用为公务员
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3.待遇三:义务教育优待
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免交保教费。
4.待遇四:优先录取
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待遇五:降低分数线
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
6.待遇六:免交学杂费
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
7.待遇七:高考加分
近日,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明确2021年高考的烈士子女最多可加20分。
一等功臣享受的待遇如下:1、荣誉奖章,根据对方,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2、提高职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3、增加待遇,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对于同时荣立多次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只加最高的两项,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等功臣享受的待遇如下:1、荣誉奖章,根据对方,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2、提高职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3、增加待遇,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对于同时荣立多次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只加最高的两项,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