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2023年后怎么处理 超标电动车2023年就要报废吗

qq745048485 2024-11-08 阅读:6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必须要有骑行脚踏功能,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两轮间的轴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必须要满足防火阻燃和防止篡改的要求,这些都是强制要求。

超标电动车2023年后怎么处理 超标电动车2023年就要报废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目前全国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由生产许可证制度转为了更加严格的3C质量强制认证制度,也就是说,没有经过3C认证的电动车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范畴!

超标电动车2023年后怎么处理?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超标电动车2023年后怎么处理?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2022电动车上路新规定:

1、按照道交法,非机动车应当在交通部门登记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即需要办理上牌业务。

2、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符合新国标标准。时速不得超过25km,蓄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必须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

3、电动车上路需要靠右行驶,并且要带安全头盔,后座不能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只能在一人。违反规定的需罚款5~50元,具体看地方规定。

4、虽然设计时速是25km,但是实际上路行驶时速只能是十五公里每小时。没有划分车道的,非机动车需在道路两侧行驶,不能随意横行穿梭马路。

5、不能是上高架桥、高速公路,转弯需让主道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如果在非机动车道或右侧车道受阻,可以减速借道行驶,驶过之后需要迅速回到右侧非机动车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电动车的严格管理是从2019年开始的,自从电动车新国标标准推出以后,对于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多地设置了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进入2022年,各地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相继结束,对超标电动车主要有三种处理方式,包括超标电动车继续上路,今天在这里一次性告诉你。

第1种:过渡期结束后,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在设置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时候,已经明确规定,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以后,对于取得临时牌照的超标电动车会禁止上路行驶,目前有的城市正在按照该方式处理超标电动车。

比如广东省清远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过渡期结束以后,所有的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再比如浙江省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同样会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于违规上路的车辆会受到对应的处罚。

同时为了让车主减少损失,多地已推出政府补贴的方式置换新国标电动车,比如浙江、云南昆明、广东清远,都可以领取政府消费券,更换新国标电动车。

第2种:延长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

另外有的城市在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以后,为了能够让车主继续方便地使用车辆,推出了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管理方式。

比如陕西省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为了维护车主的利益,再次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三年,结束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这样车主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超标电动车,除了陕西以外,还有多地都掩藏了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

湖北省延长超越电动车过渡期至2023年6月30日;

天津市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至2024年5月8日;

河南郑州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广西省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至2025年2月1日;

第3种:过渡期结束后,临牌车辆可继续上路

虽然多地延长了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但是总会有结束的时间,不过有一地明确规定,在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以后,临牌车辆可以继续上路,不扣车、不罚款。

山东省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日期本来为2022年12月31日,不过目前明确规定,山东济南的临牌电动车在过渡期结束以后,暂不禁止上路行驶,上路时不扣车、不罚款,同时老旧的车辆,采取积极稳妥的淘汰。

总结:

进入2022年,各地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会陆续结束,结束以后超标电动车目前有三种处理方式,分别是禁止上路、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过渡期结束以后可以继续使用,车主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当地的管理规定,根据规定来合理合法的使用超标电动车。

那么,您对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以后的三种处理方式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黄牌电动车到2023年是可以骑得,只有超标的电动车不能骑。

只要是符合新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就可以在公路上行驶。只规定超标的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因为三年过渡期已经结束,已经到了报废阶段,应该报废的就报废。

黄牌电动车需要驾驶证,随着《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政策的出台,部分已达到机动车标准的超标电动车则需要相应的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在部分地区,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普通二轮摩托车等均已悬挂黄牌来进行划分,目前只有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是不需要驾驶证的。

具体简介:

1、黄牌,超标车车牌,电压和车速超过规定了,上牌后有一定的行驶年限。

2、绿牌,合格车车牌,电压车速符合国标要求,可以一直行驶。

3、挂黄牌是超标电动车,属于电动摩托车规格,需要摩托证才可以驾驶,否则以无证驾驶罚款或扣车。

4、挂绿牌是标准电动车,绿色节能的意思。不需要驾驶证即可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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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是指在尺寸、功率、时速、电压等方面,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这些车辆在道路行驶,会比符合国标的车辆隐患性更强,因此,在电动车迎来规范化,这些车辆就迎来了道路行驶的“倒计时”。

相信许多车主都关注到,在2023年新的一年开端,包括浙江、广东佛山、辽宁大连、安徽六安等多地的非标电动车上路将会有限制的消息,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都将不能上路,答案也并不是,小鑫盘点符合2种情况可以继续上路,车主可以放心用。

浙江: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用,超标的电摩可以继续上路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在2023年1月1日起,不能继续上路,继续上路可罚款,拒不改正可没收车辆。

那么,什么是超标电动车,这就要搞清楚什么是国标电动车,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会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车辆具备骑行踏板的功能;

2、车辆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重量不超过55公斤;

3、两轮间的轴距不大于1250毫米,最大宽度不大于450毫米;

那么,理论上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电动车,其实都是超标电动车,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超标车都会在2023年1月1日起淘汰上路,有2类电摩车型,虽然也是超标车,但是可以继续上路使用的。

1、悬挂蓝色号牌的电动轻便摩托车;

2、悬挂黄色号牌的电动摩托车;

这2种非标电动车,并不在电动车管理条例内的车型,拥有的不是过渡期上路权限,不需要淘汰,车主可以继续使用。

安徽六安: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无牌禁止上路,非标备案车辆可以放心用

除了电动车之外,在2023年1月1日起,安徽六安停止对于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登记上牌业务,并且从1月1日起,禁止无牌超标车的上路行驶。

但与此同时,对于已经备案的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老年代步车,是可以继续上路使用,可以在过渡期截止2025年9月20日之前,放心驾驶车辆上路行驶。

这也意味着,虽然超标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有限制,但是针对于已经通过“免费备案”的车辆,并不在禁止上路的范围内,而据了解,六安已经有40万辆以上的低速三轮、四轮车备案,禁止上路可以影响的车辆已经非常少,绝大部分车主都是可以放心用的。

小鑫总结:

各地加强超标类的电动车禁止上路,主要是淘汰一些对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型,但是,超标实际上是一种“相对的”,如果电动车超出了新国标的标准,但它符合摩托车标准,仍然是可以上路的,而对于低速三轮车、四轮车,虽然是超标的,但如果获得了备案登记,有了过渡期上路资格,同样是具备上路资质,这样的管理可以充分的体现车辆多元化,给大家更多的上路用车选择。

当然,小鑫还是提醒大家,车辆可以继续上路的同时,要做到戴头盔、合法载人、不加装,持有驾驶证、行驶证、遵守交通规则等上路要求,这样才能安全上路不怕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