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具备夫妻之间的义务,如果这时候前夫还来进行骚扰,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起诉前夫侵犯个人隐私、侵犯身体健康等。
如果对方还存在暴力行为,要注意留下受伤的证据,到医院做伤情鉴定,然后起诉到法院,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如果一方的骚扰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就涉嫌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有。
1、2005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今起施行。
2、“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首次写入法律,我国目前是有骚扰禁止令的。
法律分析: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具备夫妻之间的义务,如果这时候前夫还来进行骚扰,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起诉前夫侵犯个人隐私、侵犯身体健康等。
如果对方还存在暴力行为,要注意留下受伤的证据,到医院做伤情鉴定,然后起诉到法院,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如果一方的骚扰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就涉嫌违法。按照规定,四类案件可以申请禁止令:一是婚姻、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案件;二是继承案件;三是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人身损害赔偿等人格权纠纷;四是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自诉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因个人生活琐事不能申请法庭禁止令,但可以先起诉,之后再向法院申请禁止令,禁止对方作出一定行为。
2、向法院申请禁止令,一般要书面提出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扩展资料:
案例:10岁男童多次被父殴打法院发禁令禁止父亲骚扰、接触
珠海一男子阿明(化名)和阿娇(化名)于2004年经人介绍认识后不久就登记结婚生下了儿子小华(化名)。阿明一直不爱工作,2015年还因犯罪被法院判刑一年三个月。刑满出狱后他性情大变,脾气变得十分暴躁,依然不出去工作,靠着阿娇经营小本生意支撑家庭,也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对小华不闻不问,为此夫妻双方在家中经常吵架。
2016年3月30日、4月30日、5月1日、5月12日阿明先后多次不分缘由对10岁的小华和阿娇实施殴打,致使小华四肢及臀部均有不同程度受伤,手臂有瘀血痕迹等。小华母子感到自己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便向香洲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并提交了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伤情照片等相关证据。
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华母子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禁止阿明对小华、阿娇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阿明骚扰、跟踪、接触小华、阿娇。保护令作出后阿明再也没有殴打过小华和阿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香洲区人民法院--10岁男童多次被父殴打法院发禁令禁止父亲骚扰、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