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身份证去公安派出所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
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
1、申领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人口信息;(原采集的相片超过5年的要到户口所属区(县)公安机关指定的人像采集点重新免费采集,人像采集点详见附件)。
2、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材料直接更正。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3、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补办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去当地派出所;那里有你的资料,户口证明等。
带着身份证的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去,说明要补办就可以了。
办理遗失声明;有些人会利用你的身份证做一些不法的事情。
一些地方的派出所不会要求让你挂失,挂失是你自己的做法。
可以挂失也可以不办理。
办理方法;写一份遗失声明交给报社,在交钱就可以了。
丢失的是一代的;一代的身份现在很多地方都有限制了。
可以借此机会办理二代身份证。
携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机关办理。
丢失的期间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当天就可以拿到。
市民办临时身份证,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开一份户籍证明,打印后附有扫描的相片,再携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办理。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缴纳10元钱。
去当地行政办证中心办理;就是最大的办理地方。
那里的速度会比外面的快一些,如果选快递邮寄回家,交18元邮费就可以。
还可以选择加快,也是要加钱的。
如果是普通的补办,只需缴纳正常费用即可。
北京补办身份证办理条件:
身份证丢失需补领的
注:须本人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京籍:
1、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相片
2、数码照片回执单
3、《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现场领取)
非京籍:
1、北京市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相片
3、数码照片回执单
4、《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现场领取)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办理挂失登记
2、填写《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
3、交验材料,现场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
4、领取凭证
5、在指定的时间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京籍:任意户籍派出所的户籍接待室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由各分局统一派出所户籍接待窗口对外办公时间并予以公示。
非京籍:城区任意户籍派出所,远郊区城镇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郊区分局户政大厅周一至周五办公。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京籍:受理之日起城区10个工作日、郊区12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
非京籍:原籍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20日内发放证件
收费标准
每证40元
一般是去辖区派出所办理,带着自家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户籍的地方登记填表,照相,然后回去等身份证制作,一般半月左右即可做好,加急的更快,制作好后去派出所领取即可。
身份证丢失应当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补办。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应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也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去补办时,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居民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做下列几件事: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我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村委会开的证明。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一般是3个月,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再邮寄回来,碰到检查等事可以拿出来作为证明;
一、异地补办身份证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