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地方人钉***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问题二:如何确定行政复议机关不同的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可能会不同。
可以参看《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地方人民***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三: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什么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中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一般是行政复议机构,例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是国务院的行政复议机构。
问题四:如何确定行政复议机关 2015您好,行政复议需要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单位或所在地区的人民***申请。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2.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3.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家或地区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4.申请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有关身份证明。
问题五:什么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机关多数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上一级机关或者本级人民***。中央垂直管理的部门,比如国税、海关,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六:哪些是行政复议机关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七: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和复议机关如何确定被申请人其实就是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通常就是行政文书上盖章的部门,复议机关就是其上一级或者同级人民***。
问题八:请问行政复议的机关如何确定,可以向做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申请复议,还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是上一级机关。
《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地方人民***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问题九:行政复议机关应按照哪些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
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适用依据错误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十:行政复议一般应向哪些机关申请?答:(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地方各级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等等。
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另外,行政复议法还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扩展资料:
一、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主要是书面审查,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二、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
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复议机关
选定复议机关就是不服一个政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自己选择向其上一级部门或本级政府申请复议,申请人有选择权;法定复议机关就不服部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能按照行政复议法向固定的行政机关复议,没有选择权。
1、必经复议是指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包括征税行为,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选择复议是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2)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3)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4)行政处罚行为:①罚款;②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③停止出口退税权。(5)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①颁发税务登记;②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③行政赔偿;④行政奖励;⑤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6)资格认定行为。(7)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9)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十)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十一)其他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