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的子女可以考研究生吗 醉驾子女能考研究生吗

qq745048485 2024-11-11 阅读:4

父母醉驾对孩子考研没有影响,只有进行公职工作,才会需要政审,政审的时候才会查看父母有没有过犯罪的记录,考研是没有影响的,考研是靠自己,和父母没有关系,也不会去调查父母的问题。

醉驾的子女可以考研究生吗 醉驾子女能考研究生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报考分类:

1.非定向指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2.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可以考研。

考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需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刑法规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现行的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

2011年2月26日,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一、醉驾对以后孩子的政审是有影响,醉酒驾车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最终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会影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参军、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考取军校、事业单位招聘、银行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录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会影响子女考研究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酒驾如果构成犯罪,对孩子学业上没有影响,但其他方面,如工作上,会有一定影响。父母醉驾被查不会影响孩子考研。考研是靠自己,和父母没有关系,不会去调查父母,只有在考一些专业性非常强的院校或者是公务员的时候才会进行政审。在现实的社会中,有的人总会存在侥幸心理,自己在喝了酒之后,不自觉请代驾,认为自己喝的不多,而且不会遇到交警查车,所以就酒驾。有这种想法往往是很危险的,因为喝了酒,在启动汽车那一刻,就把自己和他人处于危险的状态。在法律上,父母酒驾被查,是不会影响孩子考研的。但是如果孩子知道自己的父母因为喝酒被抓,那么肯定会影响孩子备考的心情,因为自己的父母违法了,所以孩子会担心父母,以及会害怕这样的结果,让自己在其他方面的发展会有不好的影响,所以因为酒驾,父母被查,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发挥。而且酒驾,有些情节严重的会被处刑事处罚,刑事责任被处罚后会记录到个人档案,如果子女在考公务员,或者去征兵等,就需要查看父母的个人信息记录。如果同等条件下,录取肯定会选择没有不良记录的一方。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主动进行过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