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有多少条死刑?刑法有多少条死刑规定

qq745048485 2024-11-12 阅读: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十章四百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有多少条死刑?刑法有多少条死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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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法共有452个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罪名有413个,加上新增罪名9个,目前我共有罪名422个,其中,过失犯罪48个,占总数的11%,故意犯罪374个,占总数的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法43个条文设置了58种死刑罪名。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条文(102、103、104、108、110、111、112)7种死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5个条文(115、119、121、125、127)14种死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6个条文(141、144、151、153、170、199)8种死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条文(232、234、236、239、240)5种死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个条文(263)1种死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个条文(295、317、347、358)7种死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条文(369、370)2种死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2个条文(383、386)2种死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11个条文(421、422、423、424、426、430、431、433、438、439、446)设12种死罪。

刑法43个条文设置了58种死刑罪名:

1.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条文(102、103、104、108、110、111、112)7种死罪:(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武装叛乱、暴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7)资敌罪。

2.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5个条文(115、119、121、125、127)14种死罪:(1)放火罪;(2)决水罪;(3)爆炸罪;(4)投放危险物质罪;(5)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破坏交通工具罪;(7)破坏交通设施罪;(8)破坏电力设备罪;(9)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0)劫持航空器罪;(1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3)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4)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3.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6个条文(141、144、151、153、170、199)8种死罪:(1)生产、销售假药罪;(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走私武器、弹药罪;(4)走私核材料罪;(5)走私假币罪;(6)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7)伪造货币罪;(8)集资诈骗罪。

4.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条文(232、234、236、239、240)5种死罪:(1)故意杀人罪;(2)故意伤害罪;(3)强奸罪;(4)绑架罪;(5)拐卖妇女、儿童罪。

5.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个条文(263)1种死罪:(1)抢劫罪。

6.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个条文(295、317、347、358)7种死罪:(1)传授犯罪方法罪;(2)暴动越狱罪;(3)聚众持械劫狱罪;(4)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组织卖淫罪;(7)强迫卖淫罪。

7.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条文(369、370)2种死罪:(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2)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8.第八章贪污贿赂罪,2个条文(383、386)2种死罪:(1)贪污罪;(2)贿赂罪。9.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11个条文(421、422、423、424、426、430、431、433、438、439、446)设12种死罪:(1)战时违抗命令罪;(2)隐瞒、谎报军情罪;(3)拒传、假传军令罪;(4)投降罪;(5)战时临阵脱逃罪;(6)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7)军人叛逃罪;(8)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9)战时造谣惑众罪;(10)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11)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12)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有46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的7个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14个罪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2个罪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5个罪名,抢劫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3个罪名,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罪名,贪污贿赂罪中2个以及军人违反职责罪的10个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刑法中死刑的罪名一共有46个,分别为:

1.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一款、第113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第113条)、投敌叛变罪(第108条、第113条)、间谍罪(第110条、第113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第111条、第113条)、资敌罪(第112条、第113条)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投放危险物质罪(原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127条第1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127条第2款)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个),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1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条)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故意杀人罪(第232条)、故意伤害罪(第292条)、强奸罪(第236条)、绑架罪(第239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0条)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个),抢劫罪(第263条)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个)暴动越狱罪(第317条)聚众持械劫狱罪(第317条)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2个),贪污罪(第382条、第383条),受贿罪(第385条、第386条)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10个),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1条)、隐瞒、谎报军情罪(第422条)、拒传、假传军令罪(第422条)、投降罪(第423条)、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4条)、军人叛逃罪(第430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431条)、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438条)、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第439条)、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6条)

扩展资料

统一死刑的标准:

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