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法上的规定,员工在明知道无故旷工会被所在单位辞退的前提下,还旷工并且所在单位在员工的离职证明上明确注明离职原因是因旷工而被辞退是不属于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的。所以是申请不到失业金的。
申请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要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自己离职不算,旷工后离职也不算;
2、要员工在失业前与所在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也就是说要在原单位上班且原单位给交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
3、在员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天开始算起60日之内,就要到受理所在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去办理失业和求职的登记,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过了日期后是不会给补办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因旷工被开除,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缴纳了职工社保,其中包含失业保险,失业前个人和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非个人意愿离职的。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因为一些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自己被迫失业,比如公司破产,公司倒闭,被公司辞退,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
3、需要办理失业登记,表明个人有求职意向。个人在非意愿离职的情况下办理了失业登记,这样就业局就可以掌握失业人员的一些基本情况,失业人员有求职要求,也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待遇。
领取失业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开出的《失业证》或办理《失业证》的证明;
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旷工三天以后自动离职,可不可以拿到失业金?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能够拿到失业金待遇吗?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属于违背工作单位的工作规定,那样这种情况是不属公司单方自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是不能够享受到失业金待遇的,由于享受失业金待遇的前提一定要公司单费单方的想法来解除劳动关系,那样具有享受失业金的待遇,而且领取失业金待遇的前提下,还要企业单位来正常的申请,所以你才可以享受到失业金的待遇。
那样假如你所属的企业单位并没有正常的申请,你失业金待遇的领取,这种情况下你仍然是领取不上失业金的待遇,因此不是你想象中自身,辞职三天之后被单位开除就具有享受失业金待遇的前提条件,事实上它并不是这样子的,失业金待遇领取企业单位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纠纷和法律后果的,所以做为企业单位而言,他不会因为不是他自身的原因来消除你劳动合同的情况,都会去申请你失业金的待遇。
那如果我们确实要想领取失业金,就应当本本分分在自己工作单位上班,直至企业单位有意愿去裁人,那你可以自主进行申请,积极裁出来。这种情况下是企业单位单方消除你劳动合同书,也符合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条件,并且此外你没但是能够享受到失业金待遇的领取,还能够享受到经济补偿金的待遇,那么这样的经济补偿金的待遇是根据自己所属工作单位的上班时间来领取的。
这种情况下也完全可以看得出,参加工作时间越久个人的,在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以后,那样所享受过的经济补偿金待遇便会更高一些,自身所取得的钱自然就会更多一些,比如说你一直在所在单位上班了30年,那样企业单方消除你劳动合同书,这种情况下你还可以最少得到30好几个月的工资补偿,比如说你一个月的薪水5000元钱那样,大部分你就能获得15万工资补偿待遇了。
因此要想获得失业金的待遇,不可以以违背工作单位的工作规定为前提勇敢挑战工作单位的这样的一个要求,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无法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并且企业辞退你也是不容易付款一丁点的经济补偿金的。对自己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
一、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