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是什么

qq745048485 2024-11-14 阅读:5

一、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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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2)重大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较大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4)一般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2、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事故报告阶段,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调查阶段;

3、事故处理阶段;

4、事故结案阶段,按照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机关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调查组牵头单位,事故调查组及时予以结案,出具结案通知书。

一、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1、事故等级如下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现场勘查。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责任认定;

3、处罚。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4、赔偿调解。交通事故的赔偿根据实际造成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诉讼解决。

一、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1、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构成特别重大事故。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二、四个等级的事故由谁负责调查

由当地的安监局负责。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一)普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1)一次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

(2)一次造成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3)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

(1)一次造成1O~29人死亡;

(2)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3)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

(1)一次造成3~9人死亡;

(2)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3)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

(1)一次造成1~2人死亡;

(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需要说明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规定事故一般分为上述四个等级的同时,也规定针对一些行业或者领域事故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这样规定,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符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