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天津的房产是否能在北京做遗嘱公证。需要看父母是否目前户籍以及住所是否在北京,如果不在北京,只能在住房所在地的天津办理遗嘱指定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须提供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立遗嘱人所立遗嘱原件(须是手写稿,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或由无利害关系人代书,立遗嘱人签名)。
3、立遗嘱人所立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凭证原件、复印件及该财产系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遗嘱处分的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均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立遗嘱人要求撤销在我处经公证的遗嘱或对原经公证的遗嘱进行补充的,应办理撤销遗嘱声明书公证或重新办理新遗嘱,并退回原遗嘱公证书原件。
6、公证人员要求提供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已销户的,由派出所出具死亡情况调查表;未销户的,出具医院的死亡证明)。
3、放弃继承财产凭证(如房屋产权证、股票、存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4、放弃权利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5、继承权亲属关系证明表原件(注意:由管理档案的人事或劳资部门盖章)。
6、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遗赠抚养协议》公证需提供的材料:
1、遗赠抚养协议书(须详列遗赠人和受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情况,遗赠物详细内容及受遗赠人应承担的义务等,如当事人书写困难,可请公证员代书)。
2、遗赠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原件(注意:由管理档案的人事或劳资部门盖章)。
3、遗赠涉及财产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例如,遗赠是房产,应提供该房产的所有权证。(遗赠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4、遗赠人有子女的,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人员需当面征求子女的意见;抚养人有配偶的,公证人员须当面征求配偶的意见。
5、遗赠抚养协议双方均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公证人员要求提供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以下是城市快报记者对市公证处人员的采访,没有提到指定公证处的问题,所以我个人认为可以跨区公证。
提存公证为二手房买卖保驾
市公证工作管理处负责人提醒购房者,在二手房购买过程中,消费者为确保自己的权益,也可以针对某些环节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最为常见也最为有效的是提存公证。所谓提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比如卖房者要把原来的旧房子卖出去,可能会担心房产签了合同、过了户,购房者一方却不付钱;而购房者也会有付出钱而拿不到房产证的担心。在这种情况下,卖房者和购房者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房款提存公证,待房产顺利实现过户之后再由公证处将钱交给购房者。这样公证处就在买卖双方达成了一座双方都可信赖的交易平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还可能出现不是房主本人跟购房者直接进行交易的情况,这就需要房主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
房产公证有几类
房产公证是一项常见的公证业务,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转让协议公证、房产互换协议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产委托书公证、涉及房产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哪类交易必须先公证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房地产交易的行为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像您应属于这种情况,如果您想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远方的侄子,那么必须办理公证。
4.有关房产所有权得到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公证费知多少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标的额5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万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千万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千万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千万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申办房产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继承权公证(析产协议公证)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殡葬证、火化证、医院死亡通知单);2、婚姻状况(是否是原配夫妻)、子女状况证明(生育几个子女)、居委会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3、房产证、身份证、户口。
赠与合同公证1、赠与、受赠双方身份证、户口;2、房产证;3、受赠方如系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需赠与方到场。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1、双方身份证、户口;2、房产证;3、卖方夫妻、买方到场亲自办理。
委托合同公证1、双方身份证、户口;2、房产证;3、卖方夫妻、受托人到场亲自办理。
法律主观:
一、遗嘱的公证处公证有效吗
公证处公证的遗嘱是有效的,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为多数国家立法所采用。
二、办理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
(一)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三、公证遗嘱程序如何办
(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三)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四)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五)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综上所述,将遗嘱办理遗嘱公证不仅有效,而且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