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案完整经过?王书金案发现场

qq745048485 2024-11-17 阅读:6

近期,此案的权威消息非常少。这是一个具有历史影响性的案件。公安系统的郑成月因主持正义,却被行政机关领导罢免职务。显示了强大的权大于法的威慑力。

王书金案完整经过?王书金案发现场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公安副局长披露聂树斌案另有真凶却丢官罢职

2016-12-03 08:56:25来源:网络

1994年,石家庄市西郊一块玉米地里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随即,年轻人聂树斌被认定为凶手,并于次年5月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曾犯下多起强奸杀人案的王书金在河南落网,随即主动供述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真凶。

原河北邯郸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是最早着手调查王书金案的办案民警,也是最早披露“一案两凶”事件的公安人士。但也正是因为王书金,郑成月却丢官罢职。

12月1日晚,界面记者记者专访了郑成月,他回顾了发现聂树斌案“一案两凶”的前前后后。

逃犯归来

界面新闻:你最早和王书金发生交集是什么时候?

郑成月:1995年7月,我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科毕业后,进入公安局工作。10月3日,王书金所在的南寺郎固村有女孩失踪了。我第一次配上五四手枪去破案,这是我接触的第一起命案。

我们对南寺郎固村对的男青年逐个排查,发现一个叫王书金的男青年不见了。

随后,刑警队在公安部网上发布了一则通缉令:王书金,28岁,涉嫌强奸杀人后逃跑。

界面新闻:后来是怎么找到王书金的?

郑成月:2005年1月18日,河南荥阳县索河路派出所打来一个电话,说他们发现了一个叫王永军的平固店人,已经10年没回过家了。

这时候我已经是副局长了,主管刑侦。我想到他们说的这个人可能就是王书金。

后来我就到荥阳,把逃亡十年的王书金带回了广平。

“一案两凶”

界面新闻:王书金最早是什么时候交代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真凶的?

郑成月:我在荥阳见到王书金的时候,刑警正在问他话。王书金当时就承认自己犯了6起案子:4起强奸杀人案,2起强奸案,其中就包括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

我当时也没去问他,点了一支烟坐在旁边听他讲。

界面新闻:你是怎么发现“一案两凶”的?

郑成月: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给他们录口供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指认现场。

2005年1月23日,我们押着王书金到石家庄指认现场的时候,王书金准确地指认出了现场。我当时问旁边的老百姓这是哪个村的地,别人说,是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的地。于是我把孔寨村的干部叫过来。村里干部说,这是马振才的地,10年前确实发生过凶杀案。

我怕王书金胡说八道,所以又找到马振才,问他地里是哪一年出的凶杀案。他说十来年了,我也记不清哪一年了。这个时候,一位村干部告诉我们,“坏了,坏了”。我问他哪儿坏了。他说,十年前凶手已经枪毙了,怎么又来一个。

这时我才知道,这个地方已经“破了案”了。

界面新闻:王书金案目前仍处于死刑复核阶段,要不是“一案两凶”,他可能已经被枪毙了。有种说法是,王书金承认西郊玉米地杀人案是为了减轻罪行。你怎么看?

郑成月:不可能!我跟王书金说,一定要说实话,不要说假话。王书金说,是我干的,为什么要让别人认?

界面新闻: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中,“破案”的是谁?你去找他们了吗?

郑成月:村干部告诉我,1994年,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副局长尚中华带着刑警队在这儿破了案。

发现这个以后,我们在想:第一,王书金在这打工,会不会是他看到以后胡说了;第二,会不会这里发生了两起凶杀案?

2005年,当时破案的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已经撤并到裕华区分局。带着前面两个问题,我们就带着王书金到了裕华分局,当时找的是一个指导员。这位指导员说话吞吞吐吐。

刚开始他没在屋里,我一看,他桌上放着我们的协查函,还有河南荥阳发的协查函。我想,我们发的函是到石家庄市公安局的,怎么到了他桌上?

我跟这位指导员说,如果你们这没有出现过凶杀案,你给我写个证明;如果有,请你把现场和调查的材料、尸检结果给我。我还跟对方说,王书金就在楼下,你可以去提人,我把他给你,你问。

他说,等等再说吧。我说不能等等,起诉时间马上到了。他却跟我说要找我们局长。我就跟他说,我就是局长,我找你们局长。

他给我一个他们局长的电话,但是我后来打过去都不接。我就知道,里面肯定有麻烦。然后,我押着王书金回了广平。

“我不管他,我要水落石出。”

界面新闻:在裕华分局碰壁后,你是怎么想的?

郑成月:我不管他,我要水落石出。我相信,我们有法律的监督,有人管。

界面新闻:意识到案件可能有问题后,你做了哪些工作?

郑成月:对看王书金全程录像,不论他见什么人。我现在还经常看他交代罪行的录像,看了不下100遍。

疑点重重

界面新闻:之后你发现了越来越多的疑点?

郑成月:聂树斌怎么描述被害人(康某)的?——“二十四、五岁的女的”、“个儿不高不低不胖不瘦”、“留着短发”。

相比之下,王书金的描述更为详细。王书金说,这女的头发不太长,但是没有扎小辫,个儿比他略矮。王书金是171cm,康某的招工表显示,康某的身高是156cm,加上红色高跟鞋的高度,王书金说康某略低于她是没有问题的。

王书金说,康某头东脚西,穿的是带花点的连衣裙,上身穿着女人穿的小白背心,裤头是粉色的,洗得晒得发白了。穿着红色塑料高跟凉鞋。

最关键的地方是,王书金说,他把康某掐死后,在她身边发现了一串钥匙,这是聂树斌没有提到的证据。王书金交代,他临走时,把康某的裙子扒下来,他觉得这条连衣裙不错,想把它拿回家给老婆穿。所以他拿着这裙子和一串钥匙就走了。但走在半路上,他又突然想到,自己拿着这串钥匙,要是被公安局发现,不就破案了吗?所以他又折回去,把这串钥匙扔在了距离被害人大概一米远的位置。把连衣裙埋到了距离现场十几米远的位置。

接着,王书金回到了单位上班。他交代,下午三点钟,天打起了雷,后来下起了雨。后来河北省调查局到石家庄市气象局调查,那天确实下了雷阵雨,和王书金说的吻合。

更可笑的是,聂树斌交代现场有一辆黑色自行车;材料里也写着,现场提取了一辆黑色自行车。但在向康某家属返还财物的相关材料里,却成了蓝色自行车。

明明是蓝色的自行车,聂树斌却说是黑色自行车;明明康某已经37岁,聂树斌却说“二十四、五岁”,你信吗?所以我说,这案子是冤案,是假案。

界面新闻:看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卷宗后,你是什么反应?

郑成月:2005年,聂案复查时,我从河北省调查组拿到了部分聂案卷宗。卷宗不完整,今天把这页撕了,明天加了那页,有的字改了又改……

口供显示,聂树斌讲完一个强奸杀人过程花了30分钟。但聂树斌有口吃,他讲完这些内容至少需要3个小时。

按照要求,对未满18周岁的人讯问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对口吃的人讯问必须在口供上注明“口吃”。但是卷宗上什么都没有。

我第一次拿到卷宗,看了以后就把它一把扔到了桌子底下。——一帮杀人犯!不是“聂树斌是杀人犯”,弄材料的是杀人犯,连基本的公安和法律知识都不懂。我就觉得聂树斌冤。

“王书金免掉了我的公安局长”

界面新闻:作为最早披露“一案两凶”事件的公安人士,“说实话”让你受到了什么影响?

郑成月:王书金事件使我被免掉了公安局长。2009年,县委书记找到我,让我提前退休,“给年轻人让让道”。

当时我是广平县公安局的副局长。如果不出现王书金,我现在可能是邯郸市公安局局长。

界面新闻:你怀疑过自己的选择吗?

郑成月: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首先要把你的良心放平。我当公安局长时,在局里睡觉从不关房门。

我要在下聂庄立一块碑

界面新闻:离开公安局后,你在做什么工作?

郑成月:在北京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当法律顾问。给他们看看卷宗哪里有问题。

界面新闻:对于聂案,今后你还想做些什么?

郑成月:本来我打算在聂树斌案再审的时候去最高法出庭作证,后来才知道是直接宣判。我要在下聂庄立一块碑,写上聂树斌被冤枉的天数。

界面新闻:你身体状况如何?

郑成月:不好,很多疾病。11月30日,我和聂树斌的姐姐通话,我跟他说,我活不了多久,我死了以后,要给我在聂树斌的坟墓旁边树一个碑,写上“人民警察爱人民”。

聂树斌案始末:

1995年,河北省鹿泉县人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

2015年,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先后延期四次,至2016年6月。复查后因不能认定聂树斌杀人强奸,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7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告,该院已对聂树斌家属聂学生、张焕枝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额共计268万余元。

扩展资料:

案件时间轴:

一、案件发生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该市西郊孔寨村附近一块玉米地里被强奸杀害。一个月后,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工人聂树斌被警方以该案嫌犯名义抓捕。

二、一审判决

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及强奸妇女罪判处聂树斌死刑。聂树斌提出上诉。

三、二审判决

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强奸妇女罪,改判15年,合并执行死刑。两天后,聂树斌被枪决。

四、“一案两凶”现端倪

2005年,河南省荥阳市警察抓获河北省公安厅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供述称多次强奸、杀人,并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也是他所为。

五、王书金案开审

2006年,邯郸市中院开庭审理了王书金一案,但起诉书内只字未提与聂树斌案关联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

六、王书金案一审判决

2007年3月,邯郸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死刑。王书金提出上诉,坚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是其所为。

七、“一案两凶”王书金案判决

2013年9月27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6]

八、法院复查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九、院进行复查。

2014年12月12日,山东高院立案复查当天,该院复查工作合议庭法官会见了聂树斌近亲属和其代理人,依法向聂树斌母亲张焕枝送达了立案复查决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聂树斌

参考资料来源:中宏网-聂树斌案等冤错案背后:正义虽然迟到,但不会缺位

目前王金书案,仍在进行审判。从王金书被捕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近15年了。而根据当时的判决来说,王金书执行死刑的日期也到了。但是因为目前王金书身上背负的案件还没有完全侦破,所以其死刑一直没有执行。一旦所有的案件结果水落石出相信,王金书的死刑也该提上日程了。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发展的呢,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聂树斌案受关注

王书金之所以被大家关注,是因为05年被捕的时候,他自称是聂树斌案真正的凶手。而聂树斌案发生在94年,当时在石家庄市的一名女工被人强奸杀害。而无辜的聂树斌被当了替罪羊,被抓捕后,在证据还完全不足的情况下被判以死刑。这也成了一起备受大家关注的冤案,聂树斌的家人为了还孩子一个公道,多年来一直在上诉,一直到05年王金书被捕,聂树斌的清白好像终于得以证实。

二.是拖延死刑,还是为了给聂树斌公道

现在对于王书金杀害石家庄女工一案的事件证据还不足,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不能认定聂树斌案的真正凶手是王书金。但是王书金坚称自己就是凶手。如果法院不给予判决,自己将会继续上诉。有的网友认为,王书金这是知道自己执行死刑的时间到了,以此来拖延时间。但是根据其法务律师声称,目前王金书这样坚定,是真的想给被害人一个公道。给聂树斌一个公道。

三.判决还在继续

因为王书金的坚持,警方不得不继续搜寻证据来解决这起冤假错案。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个还是有必要的,虽然聂树斌的清白已经得以证明,但是真正的凶手如果不找到的话,相信受害者家人还是会有一个坎吧。

不管王书金是不是聂树斌案的凶手,其死刑都会得以执行。因为他犯下的案件确实不少。我们也希望给聂树斌一个公道,给受害人一个公道。但是我们更希望得到真相,得到事实。

2005年3月,河南商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早报、南方周末、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等全国数十家媒体披露: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干警抓获河北省公安厅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供述其曾经多次强奸、杀人,其中一起是1994年8月,在其打工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旁边的一块玉米地里,奸杀了一个30多岁的妇女。

2005年1月19日,河南省荥阳市警方将王书金移交给河北省广平县警方。2005年1月22日,河北省广平县警方押着王书金,来到石家庄市液压有限责任公司(即原石家庄市液压件厂)旁边鹿泉市孔寨村村民马振才承包的玉米地,指认他当时的作案现场。

2005年3月17日,河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公布:河北省公安厅领导注意到了媒体关于该案的报道,并且给予了关注。公安部、河北省政法委领导对此事也极为关注。河北省公安厅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复核。

时至今日,其父母奔波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之间已经两年多时间,没有任何结果。

自2007年4月一审被判死刑的“真凶”王书金上诉之后,两年时间,聂树斌案再次从峰回路转走向绝对沉寂。种种迹象暗示,聂树斌案或将永无再审与翻案的机会。

2005年4月聂树斌案被曝“一案两凶”后,河北省政法委成立了工作组,负责对聂案重新调查。当时,面对全国媒体的紧密关注,河北方面宣称,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然而,四年过去,这个承诺至今没有兑现。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多次前往河北高院寻求调查结果,四年间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正在复查,很快出结果”。直至2010年3月,河北高院负责审查聂案的一位法官告诉聂母,调查结果已经出来,报到院长那里去了。但到底是什么结果,这位法官说不能向聂母透露。

从2005年3月王书金被捕交待全部罪行直至与律师会面,他并不知道1995年的玉米地案另有“凶手”,也根本不知道一个叫聂树斌的人在1995年作为罪犯已被枪决。在一审法庭庭审中,王书金意欲主动供认玉米地奸杀案,但被法官以“与指控无关”打断,被公诉方以“查无实据”驳回。

2007年4月,一审宣判后,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他在上诉状中说:“我在2005年1月18日向河南省荥阳市索河路派出所供述自己在河北省犯罪过程中,包括石家庄西郊玉米地里强奸杀人的经过……对于这些河北广平县公安机关的警察进行了确认……警察还带领我对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现场是凭着我对当时的记忆找到的。”

王书金的上诉心理中,有一点是微弱地期望通过主动坦白这个案子,获得可能的宽大处理。他说:“我是一个罪孽深重的人,不在乎是否多一起案子或者少一起案子,而是不愿意看到因为我的原因而使他人替我承担严酷的刑罚……我希望上级法院对(我坦白)这个案子能够按照重大立功认定,更希望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2007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据参加庭审的人透露,王书金在庭上继续对未被纳入公诉的石家庄玉米地案供认不讳。庭审后,法律人士推测,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时隔两年之久,二审判决至今未出。10月20日,王书金的律师致电主审法官询问何时判决,这位刘姓法官称,因为案情特殊,在没有领导指示的情况下,他说了不算。南方周末记者还了解到,在对外宣称的复查期间,聂案中的被害人家属和好友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调查,他们是当年随警方第一时间看到案发现场的人。律师李树亭说,他们是案发现场最重要的目击证人,复查也不应该绕过他们。 2007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张焕枝,申诉材料已转至河北高院,聂案的申诉由河北高院负责。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为此愤慨其荒谬:“偏偏承担纠错职能的机构正是当年制造冤案的机构。仿佛当年方成先生一幅漫画里虚构的场景:蒙受屈辱的秦香莲向包拯告状,包拯在状子上大笔一挥——“请陈世美同志查处”!

最高法院像当年提审沈阳刘涌案一样处理“聂树斌案”的希望似乎完全落空了。两年前来自最高法院的消息说,聂案被列为“重案之重”,已调派专人进行全案再审审查。这个让社会高度期待的行动,最终没有释放出任何信息。一直关注此案的法学家贺卫方在博客中将聂树斌案的评论文章置顶。他分析,河北高院很难办,如果承认错误,就要自认倒霉,这就好像自己揪住自己头发离开地球一样。不纠正呢,良心上过不去,当事人倒霉,而且舆论压力又这么大,最后可能要承担更大的责任。无休止地拖延,就是因为这两种心态交织在一起的结果。

贺卫方认为,处理聂树斌案可以有三种思路,一是由比河北省更高的机构来进行调查和审理,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因为它们不大可能受到地方利益的钳制和约束;二是由最高法院指定另外一个省的司法机构来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审理,这也可以保持中立。第三是根据宪法第71条,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视情况必要成立特别委员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并做出决议。“现在这个案件对整个体制是一个考验,让国民对这个国家有信心,不再是草菅人命的做法,不再恐惧蒙受冤屈而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我相信这是一个特别好的机会,希望有关部门能抓住这个机遇。”贺卫方急切呼吁。

以“聂树斌案”四年波折来看,没有人愿意抓住这个机遇,也没有人认为这是个机遇。“聂树斌案”的真相,极有可能将随着聂树斌,永远死去。 2013年7月10日上午,河北省高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前半段就杀人事实部分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半段就强奸事实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河北省高院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王书金被认定非聂树斌案真凶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河北省高院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检察员所提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强奸、故意杀人案在一些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石家庄强奸、故意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的意见,本院予以支持。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2014年12月12日,山东高院负责聂树斌案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会见了聂树斌近亲属和其代理人,依法向张焕枝送达了立案复查决定书。受害家属情况

“1994年,原告亲人被害,造成家破人亡,老无人照顾,少无人抚养,针尖刀刃过日,以泪洗面,心神滴血……”这份言辞悲怆的诉状中,聂树斌案受害人康某的家人认为,17年间,网络、媒体、律师等曾反复侵权,造成其家人抬不起头,无颜面对社会,不得已提起诉讼。

2011年11月,这份诉状被送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法院。2个月后,聂树斌案申诉阶段的代理律师刘博今接到了井陉矿区法院的传票。传票显示,该院已受理康某家人提起的名誉侵权诉讼,要求刘博今于2012年3月19日上午到庭应诉。

状告各方隐私侵权

被康家告上法庭的还有其他6名连带侵权人: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聂案“真凶”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以及人民网、中国经济网、华人大搜索网和法制网4家网站。

康某家人发起的诉讼,主要针对两起事实:2011年9月16日,律师刘博今参加了人民网的一档视频访谈节目,在节目中展示、宣读了聂树斌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康家人认为,刘在宣读时,未能保护康家人的隐私。

此外,刘博今在华人大搜索网上发布《一篇还未完成的律师工作日记》,长达11页,多次提到了康家人的真实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该文还被其它网站转载,引起了康家人的不满。

诉状中,康某家人写道:上述文章和视频通过网络传播后,多家媒体记者打来电话,甚至有网友打电话来询问判决书的情况,17年前的丧女之痛又一次被勾起。“不管聂、王二犯,谁是真凶,原告及被害亲人都是受害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公示隐私案件的判决书,更无权公开原告及亲人的姓氏、名字、隐私案情、个人信息。”

由此,康家人请求法院判令上述网站删除相关视频和博文,并判令刘博今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害费共计12万元。律师刘博今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已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针对康家的诉讼,他解释称:聂案虽然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是不等于判决书不应公开。

刘坦言,判决书上写明了被害人的姓名,公开时最好还是隐去,“所以康家人提起诉讼也不是说一点理由都没有”。但是,刘博今强调,自己引述聂案的判决书,完全是出于公益的目的,而要推动聂案,“判决书是必须要公开的”。

丧女之痛一再勾起

最早曝光受害者女儿隐私信息的,不是律师和媒体,而是办案机关。

据康家人在申诉状中的表述:1994年9月,石家庄警方抓获聂树斌并宣布破案后,康家就以警方破案时速过快,怀疑是错案。但在警方的坚持下,康家选择了相信,并给警方送去锦旗。

但此后,警方将涉及隐私的该案材料,提供给河北当地的《社会治安报》、《石家庄日报》、《警视窗》等报刊刊登,引发了康家的愤怒。尤其令康家不能忍受的是:警方还将受害者康某遗体的录像,提供给了石家庄电视台播放,引发康家针对上述媒体的系列名誉侵权诉讼。

而这次令人意外的是,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也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这位母亲唯一的儿子已在17年前被枪决,但她向记者表示:她对受害人康家一直报以理解和同情,“他们家就一个女儿——不管哪个是凶手。”

不过,既然康家提起了诉讼,张焕枝说:自己还是会到庭应诉,但“不会往心里去”——重要的是儿子聂树斌的案子,不能放弃。

申诉不断答复渺茫

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是:受害人康家对于聂树斌案的判决,早已申诉多年——甚至比聂树斌家属的申诉还早了整整10年。

1995年3月,聂树斌案在石家庄中院一审开庭,康家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出庭。庭上,康家人提出了对该案的五点质疑:1.现场衣物、场外衣物、自行车摆放位置以及现场痕迹等,均与罪犯作案时间、过路行人的干扰不能吻合;2.受害人康某生前曾习防身术,聂树斌正常状态下难以制服康某并予以杀害;3.康某的门牙脱落;4.遗体和衣物不在同一地点,怀疑案发现场非第一现场;5.怀疑是雇凶作案。

庭审中,康家人还曾质问聂树斌,“是否是受人指使作案?”但法官以“这些事不属于你问的事”,制止了康家人的发问,对康家的五点质疑也未予重视。

康家人在申诉材料中回忆:聂树斌案的庭审中,聂树斌的辩护人张景和只是说了类似“孩子年青,从轻处罚”的话,并做了受害人康家的工作,表示聂家可以多赔些钱。

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中院一审判处聂树斌死刑,同时判处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等计2000元。聂树斌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而受害人康家也以一审法院未能查清案件的诸多疑点、民事赔偿过低,上诉至河北省高院。

一个月后,河北省高院不开庭审理此案,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1995年4月27日,未满21岁的聂树斌被执行枪决。受害人康家主张的6万元民事赔偿等诉讼请求,亦被一并驳回。

此后,康家开始了长达17年的申诉之路,据康家人描绘:仅截至2007年,康家就已“申控三十余次”,其间历尽艰辛。

2005年初,河南警方抓获嫌犯王书金,聂树斌案出现“一案两凶”,舆论哗然。聂树斌父母在得知儿子可能并非真凶后,开始和康家一样,走上了漫漫申诉之路。

弱弱相欺的结局?

一直隐忍的康家突然提起对聂家的诉讼,让长期关注聂案的人士倍感遗憾:曾经目标一致的两个家庭,竟转为弱弱相欺。

据河北当地法律界人士透露:受害人康家的申诉案,也一并归由河北省高院负责聂树斌案申诉的法官王琪负责。起初,外界推测,目标一致的聂、康两家,必然也会携手推进聂案的申诉,并很快获得成功,但世事难料。

康家人回忆:2006年10月,自聂案出现“一案两凶”后,康家人第六次向河北省高院递交“王书金、聂树斌谁是真凶”的申诉材料,要求给出谁是真凶的结论。3名法官收下了康家的材料,答应转交院长,承诺两个月内答复。

在此前后,聂树斌家属亦将该案申诉至最高法院。2007年11月,最高法院函复聂母张焕枝,称该案已函转河北省高院处理,请张与该院联系。此后4年多的时间里,每个月,张焕枝至少都要跑一次河北省高院,但迄今没有结果。

2007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审理了王书金案。庭上,王书金对未被纳入公诉的“西郊玉米地案”供认不讳。但时至今日,河北省高院仍然迟迟未能作出二审判决。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向记者证实,王书金仍然被羁押于河北省广平县看守所。

“聂家的申诉、康家的申诉、王书金案的二审——三条线索,像三条溪流一样,都汇集到了河北省高院”。

在石家庄,被害人康某年过七旬的父亲,仍在为女儿被害一案奋笔书写申诉材料——在其家中,17年间的各种申诉材料已从地面堆到了屋顶,足有2米多高。

聂、康两家虽均申诉多年,但康家一直对媒体采访及外界法律帮助极为谨慎,而聂家的申诉却非常倚重媒体和律师,其间,不免有提及康家人隐私的言辞。

对于聂家的申诉,康家一度也乐见其成,但随着时间推移,申诉无果的康家人,逐渐无法容忍自己家庭被屡屡提及,终于在2011年底发起对聂家家属、律师和媒体的诉讼。

2012年2月2日,下午,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又一次来到河北省高院。聂案的主办法官,一如4年多前,和气地向67岁的张焕枝表示:“再等一等”,“法院并没有放弃工作,肯定会有一个结果的”。同日,受害人康某的家人也致电河北省高院,询问申诉进展,得到的,是与聂家类似的答复。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上午10时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检方认为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

死刑核准前将提交意见

宣判结束后,王书金代理律师朱爱民表示,这一结果在意料之中,但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他仍将继续发表辩护意见。“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我坚持认为,王书金作案的证据链条比聂树斌的证据链条要更完整。”

对于二审判决在相关细节采纳检方意见,而不支持辩方意见,此案案发时间较早,“河北高院采用了双重标准,既然公诉人的推测可以认定,那么王书金的记忆误差,为什么不能作一个客观的评估和理解”。

朱爱民说,在死刑核准结果出来前,他们将会向最高法提交意见材料。公诉方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举出大量新证据,指证“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非王书金所为。辩方律师没有直接回应,而是对证据来源和合法性提出质疑。

1、被害人尸体是否有衣服?

王书金(当庭陈述):作案离开现场时被害人身体是光着的,顺手拿走了被害人的连衣裙。

公诉方:出示的“1994年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及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尸体身穿白色背心,足穿尼龙袜,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

2、被害人如何死亡?

王书金:强奸后,我跳起来跺被害人的胸部,跺了好多次,听见被害人骨头咯嘣地响,我觉得肋骨都骨折了。

公诉方:出示的法医鉴定结果显示,该案中被害人尸体除颈部有花衬衣缠绕外,全身未发现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

3、被害人遇害是什么时候?

王书金:作案时间是在中午一两点钟。

公诉方:出示的被害人同事证言显示,被害人下午5点下班以后才遇害。

4、被害人身高多少?

王书金:被害人的身高和自己差不多。

公诉方:尸检报告称,被害人身高1米52,但王书金身高1米72,双方身高差距很大。

检方回应

1994年8月,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案发时,王书金就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工地打工。该工地距离现场直线距离100米左右。据王书金供述,在打工期间,他中午不休息,经常在工地周围闲逛,对现场周围的环境、道路、地形比较熟悉。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曾找过王书金及其工友了解情况。8月5日,被害人下班失踪后,其家属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查找。被害人衣服和尸体被找到后,不少群众围观。所以,王书金供述了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现场部分情况,不足为奇。

2013年9月27日,王书金案庭审现场,检方对此进行了反驳,称供诉与情节有差异

对于检方的意见,朱爱民律师表示,他依然认为这起案件就是王书金所为。对于检方再三强调的案件细节问题,朱爱民表示,由于从1994年凶案发生到今天,已近20年,王书金能记起个大概就已经很不错了。检方所出示的都是细节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认定这起案件不是王书金所为。证据存疑

庭审结束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女婿陪同下走出法院。刚一走出法院,面对众多媒体的采访,张焕枝高呼:“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作假,我不服气。”

张焕枝说,当年聂树斌被抓后,公安机关曾到家里向她展示了一件衬衣,警方表示聂树斌用这件衬衣勒死了一名女子。直到如今,她依然记得,警方展示的是长袖花衬衣。在本次开庭中,河北省检察院展示的证据中确有衬衣,但是短袖的,这让她不能认同。

张焕枝说,本次开庭她和女婿坐在了大约第8排的位置,距离最前方的法官席有一段距离,加之她年纪大了记忆力减退,对于本次开庭审理的内容已经没法完全记住。张焕枝表示,下次开庭她肯定还会来旁听。

证据存瑕疵

据朱爱民介绍,检方提交的聂案现场勘验笔录当中,有到场民警的签字,但是没有公安机关的印章,从形式要件上来说不合法,存在瑕疵。

另外,聂案的法医鉴定,两个法医人员一个签字了没盖章,另一个盖章了没签字(加盖的章不是法医鉴定专用章,因为后者都有编号),同样存在法律瑕疵,对聂案也起不到证明作用。

朱爱民表示,在本次开庭之前,检方没有提前向法院提交相关的卷宗材料,因此给他们的质证带来了不便。同时,检方提交的相关材料为复印件,对于证据的合法性,没办法判定。

朱爱民提出,案件应延期审理,由河北省高院向河北省检察院协调调去相关卷宗材料。从聂树斌案被曝光之日起,其案卷材料至今没有公开。

检方表示:辩护人所提现场勘查笔录和尸体检验报告存在瑕疵的意见,不足以否定现场勘查笔录和尸检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同时,也不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情形。

是否真凶

检方坚称此案件并不是王书金所做,并举出大量新证据。包括聂案的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被害人康某的家人的报案材料、康某丈夫的调查材料,以及王书金案涉及到这个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2006年4月10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称,1993年-1995年这一时间段中,石家庄西郊玉米地除了这一起强奸杀人案外,没有发生其他强奸杀人案。

聂树斌律师

杀掉王书金将永远难知真相

王书金被宣判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聂树斌的代理律师刘博今,刘律师表示,判决书说是王书金所为的证据不足,“只能这么写,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否认他,比如,不在现场,在哪哪取得了证据,谁谁说他就是不在现场,也就是说,在法律层面上,他不构成犯罪,但在事实方面,他不见得没有做这件事。”

“下一步,我们将呼吁最高法院不能杀掉王书金!”刘博今表示,王书金如果死了,那么就永远没法查出事实。

查阅和复印卷宗

2012年10月21日,4位律师一块来到河北高院,要求查阅和复印聂案当年的卷宗材料。“河北高院接待了我们,出面的是立案庭的一位女法官。”女法官认为,聂案的申诉律师不能查阅或复印聂树斌案的卷宗。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的一份“关于死刑案卷存档问题的答复”。该答复中称“对死刑案卷中执行死刑笔录、布告签发稿、执行死刑报告、死刑执行照片等不宜对外公开”。接待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双方就国家对查阅和复印卷宗所引用的司法解释或答复各持意见。最终,河北高院对是否同意聂树斌案申诉的4位代理律师查阅和复印聂案卷宗,未做出书面答复。

阅卷被拒

2014年11月24日上午,河北高院审监庭相关负责人以“还没有最终意见”为由,再一次婉拒聂树斌案代理律师要求查阅卷宗的请求。

从王书金落网后开始,包括中国律师界泰斗张思之在内的先后四名著名律师担任聂树斌家属申诉代理人。四名律师接力,从2007年开始就向河北高院审监庭提出依法查阅聂树斌案一二审死刑判决的卷宗。聂案现任律师刘博今认为,根据我国宪法、刑诉法规定,审判机关应当向聂树斌家属或者代理人提供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查阅服务。

刘博今称:“7年间该院主要领导已经多次调动,但他和聂案前三任律师一样坚持向河北高院提出查阅卷宗要求,至今已经五十四次之多,而每次拒绝的理由都是‘等等领导意见’或‘还没有最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