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现场查勘。
2、负责事故车辆估价。
3、负责事故车辆招揽。
4、负责保险车辆维修索赔程序的指导。
5、负责事故车辆客户的回访提高客户业务的满意度。
6、完成主管交办的其他事项。
任职要求:
1、男,18-35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均可。
2、基本掌握 Office软件的使用。
3、C牌以上,驾车熟练。
4、从事过保险定损或车行相关经验优先。
5、具备良好的客户沟通技巧、服务意识。
汽车保险专员岗位职责
1、以服务客户为根本,对工作尽职尽责。
2、热情接待客户,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期望,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3、着装保持专业外貌,待客热情、诚恳,谈吐自然大方,保持个人工作区整齐清洁。
4、完成保险理赔员的工作,同时兼任售后接待的职责。
5、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准确的完成ERP系统的输入。
6、协助保险公司定损核价,负责事故车理赔卷宗的交案工作。
7、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查询理赔款的到帐与否,及时通知财务。
8、认真检查客户车辆进行定损,填写派工单。
9、掌握车辆维修进度,特殊情况及时与客户联系、沟通。
10、负责对车间完工车辆的验收。
11、参与返修车辆的处理,做好与客户的解释、协调工作。
12、考察收集客户满意度反馈信息,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情况。
13、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政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按时参加企业内部培训。
拓展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可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而商业险又可以具体分为基本险(也称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机动车辆保险产生于19世纪末,世界上最早签发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是1895年由英国“法律意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费为10英镑到100英镑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但汽车火险可以在增加保险费的条件下加保。
机动险种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
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每个险别不计免赔是可以独立投保的。
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下列六种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办理退保: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商业险
1、车辆损失险:
在机动车辆保险中,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构成了其主干险种,并在若干附加险的配合下,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危险保障服务。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机动车辆的车身及其零部件、设备等。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倾覆责任与非碰撞责任,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接触,如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电线杆或树木、车辆与行人、车辆与动物等碰撞,均属于碰撞责任范围之列;倾覆责任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非碰撞责任,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A、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风、雷击、泥石流,地震等。
B、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等。
C、其他意外事故,如倾覆、冰陷、载运被保险车辆的渡船发生意外等。
机动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包括风险免除(损失原因的免除)和损失免除(保险人不赔偿的损失)。风险免除主要包括:
(1)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3)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品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7)非被保险人直接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8)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损失免除主要包括自然磨损、锈蚀、故障,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等。
需要指出的是,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合同规定,且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中国大陆以往均将失窃列为基本责任,后来却将其列为附加责任,即被保险人若不加保便不可能得到该项危险的保障。
保险金额详细算法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此外,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比如某保险公司设定了12个车险费率调整等级,等级最高的为十二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200%;等级最低的为一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50%。
2、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第三者的损害索赔危险的一种保险。由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公众的安全与利益,因此,在实践中通常作为法定保险并强制实施。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即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第三者人身或财产受到直接损毁时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在此保险的责任核定,应当注意两点:
1、直接损毁,实际上是指现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各种间接损失不在保险人负责的范围。
2、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补偿。
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即被保险人的补偿金额并不一定等于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因为保险人的赔偿必须扣除除外不保的责任或除外不保的损失。例如,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本车的驾驶人员及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不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赔偿之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驾驶员酒后或无有效驾驶证开车等行为导致的第三者责任损失,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3、附加保险
机动车辆的附加险是机动车辆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现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看,主要有附加盗窃险、附加自燃损失险、附加涉水行驶损失险、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驾驶员意外伤害险、附加指定专修险等,保险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加保。
4、盗抢险
盗抢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期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但不能故意损坏。
各家保险公司盗抢险保障差异部分
民安车险、华泰车险、大地车险、人保车险、平安车险、太平洋车险明文规定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造成的损失,天平则规定"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后又找回的,对保险车辆在被盗抢后、被保险人对其失去掌控期间发生的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天平在这方面比较严格,对被保险人最不利。
四、车上人员
这个大家都清楚,就是保车里的人的意外伤害和死亡,死亡就说不上了,20000起不了多大作用,主要是意外伤害,就是保险受伤后的医疗费,以前可以随意保,保几个都行,如今不行了,要么只保驾驶员,要么全保,价格很便宜,驾驶员保20000,才不到80块钱。
五、划痕险
划痕险即车辆划痕险,它属于附加险中的一项,主要是作为车损险的补充,能够为意外原因造成的车身划痕提供有效的保障。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六、玻璃单独破碎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的车险在使用过程中,车辆本身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车主一定要注意“单独”二字,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可以进行赔偿。如果车主想知道玻璃单独破碎险多少钱,可以通过下面的车险计算器来计算价格,也可以借此机会来比较一下哪家的保险公司车险价格更实惠,从而更有助于车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公司进行投保。
七、自燃险
自燃险即“车辆自燃损失保险”,是车损险的一个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车损险之后才可以投保自燃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该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而必须要支出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会相应的进行赔偿。
八、指定专修厂
就是平时我们所说的4S店,保上这个定损价格高
案例:一个普桑大灯在4S要买280,在配件市场卖80,那么保了4S店,肯定给定280了。如果不保呢?会定180,两者折中,但是保证你能修好车,道理很简单。好车还是保上吧。
九、不计免赔
保险公司也不是冤大头啊,你损失多少赔多少,你的责任全承担,不保不计免赔的话,你出险的损失保险公司只承担80%的责任,就是说定损1000元,只赔800元,20%的责任自己承担。
汽车保险专员就是销售汽车保险的人。
在现阶段汽车保险专员不一定具有保险代理资格,也不一定是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
购买汽车保险最好还是从保险公司的专职人员那里购买为好。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扩展资料:
新车需购保险
交强险
交强险是我国的强制保险,所有车辆都必须要购买的一个险种。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只能陪给被撞的一方,也就是说赔款的条件是局限的。同时,如果不买上交强险的话,那么车子就会失去年检的资格,因此,交强险是不买不行的。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多数的车主朋友都会选择投保于交强险和三者险。由于交强险所理赔的金额有限,所以买下三者险能够为交强险所超出不能理赔的部分进行赔偿。就算万一发生了事故,那么也能得到比较合理的金额赔偿。
不计免赔险
相比前两者的车险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基本险种,而不计免赔险对汽车而言是一种额外的附加险种。其作用在于如果你发生了事故要赔偿1000元的费用,保险公司正常来说要为你赔偿80%也就是800元的损失费,若购买了不计免赔险之后,那么就会把剩余自己要赔偿的20%金额一同转移给保险公司,也就是说,自己能够获得100%的赔偿。因此,这险种的购买也是很有必要的。
车损险
车损险无疑是理赔范围最广的一种必要险种,无论车子受到了碰撞、刮伤、泡水等损害,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而赔偿的金额,最终还是要看事件的缘由、损伤的程度等诸多条件来进行判定。
参考资料:汽车保险_百度百科
就是进行理赔的,当被保险人或者是其财产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就会进行查勘然后进行核赔等工作,看是不是能够进行理赔,理赔多少。
具体工作内容:
1、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
2、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
3、接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
4、检查索赔形式和其他记录确定承保范围,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赔案、代理算赔案进行赔款理算;
5、向客户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释理赔结论,处理客户反馈的有关查勘定损意见和理赔意见;
6、理赔文件整理归档,建立、维护理赔业务数据库和客户风险档案,分析客户风险分布状况,提出风险管理对策,确保理赔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7、研究理赔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务流程,提出拟定以及修改意见,不断提高赔付的质量和效率。
扩展资料:
理赔流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特规定如下事故处理流程:
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险理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