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越狱罪?集体越狱事件

qq745048485 2024-11-19 阅读:3

刑法并没有规定逃狱罪,只规定了逃脱罪,是指关押的罪犯逃脱的行为,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还规定了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和聚众持械劫狱罪,如果有组织他人越狱的,首要分子可以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暴动越狱或聚众持械劫狱,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聚众越狱罪?集体越狱事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分析

1、刑法并没有规定逃狱罪,只规定了逃脱罪、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和聚众持械劫狱罪。

2、逃脱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是指正在被关押的罪犯逃脱的行为,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如果是具有其他的越狱情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的逃犯,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的参与者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采用暴动的方式或者聚众持械越狱的,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严重情节的,甚至可以处死刑,惩罚非常严重。只是一般的参与者,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聚众犯罪有下列情形:

1、聚众持械劫狱罪;

2、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3、交通秩序罪;

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5、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6、聚众斗殴罪等。

构成聚众持械劫狱罪,一般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聚众犯罪有如下特点:

1、参与人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必须有首要分子,即在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必须有三人以上参与,参与人可能随时增加或减少,而非处于固定状态。参与人虽为三人以上,但参与人不一定是犯罪人;

2、行为的公然性。聚众犯罪由于人多势众,常使犯罪处于可见可闻的情况;

3、行为的多样性。由于参与人复杂,使得聚众犯罪行为呈现多样性的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罪】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越狱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属于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越狱是指监狱中的囚犯非法地离开或逃离监狱的行为。

认定脱逃罪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被依法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非法关押的人谈不上构成脱逃罪;劳教分子、受行政拘留处分的人,不能构成脱逃罪;被司法机关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人逃走的,不能构成脱逃罪。

关于被关押的嫌疑人脱逃问题,新刑法比原刑法规定严密。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其犯罪动机是逃避羁押和刑罚的处罚。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2、应注意区分脱逃既遂、未遂的界限:逃出了羁押、监管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控制,是既遂;如果实施脱逃,在羁押改造场所就被发现的,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监管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既遂、未遂是量刑的情节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资料: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区分暴动越狱罪与组织越狱罪的界限。区别在于构成本罪必须采取共同的暴力行为;而组织越狱罪的构成要件中则排斥共同的暴力行为。

2.关于罪数问题。

在暴动越狱的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仍只需以本罪一罪论处。

越狱罪行如下:

1、组织越狱罪,是指在押人犯三人以上秘密勾结,有组织有计划地使用暴力,越狱逃走的行为。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主观方面是故意。暴动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罪】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百一十五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