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上海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现在

qq745048485 2024-11-20 阅读:3

上海市养老金欠8个月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上海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上海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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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办法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上海社保是可以补缴的。属于应缴费而未缴的情况就可以补缴。

像6个月以内的补缴,用人单位都是可以在每月的5到26号直接通过单位数字证书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补缴操作的;不过若是超过6个月的补缴,用人单位就得准备齐资料,到参保地的区社保中心柜台申报了。然后再由社保部门受理,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操作。

拓展资料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

不一定。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 [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上海养老金不能补缴,一年也不行,社保局不接受的。

上海市民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如未交满15年,也只能继续按月交。

退休后又连交5年,仍未交满15年的,此时才能一次性补交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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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保补缴申办条件:1、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时,可以补缴未缴年度的养老保险费。2、新农保、城居保政策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在年满60周岁时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关于社保,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对我们都是百益无害的,其实现在国家的参保人数统计下来也并没有得到全面的覆盖的,有很多的灵活性就业人员,包括市劳动关系变化的比较频繁的这部分人社会保险的缴纳可能都是陆陆续续的,一般在上海工作的绝大多数的劳动者还是比较关心社保补交政策的,那么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社保补缴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市社保补缴申办条件:

1、参保人员未满60周岁时,可以补缴未缴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2、新农保、城居保政策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应当逐年缴费,在年满60周岁时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上海市社保补缴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二)上海市社保补缴补交流程:

1、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直接向办理机构提出补缴申报,选择缴费标准;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到办理机构申请参保登记的同时进行补缴申报,选择缴费标准。

2、办理机构审核补缴申请,符合条件的,打印《业务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3、审核未通过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交申请人。

三)上海市社保补缴办理期限:

只办理补缴申报的当场办结;需同时办理参保登记、补缴申报的,自服务中心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四)其他事项:

1、补缴标准为十二挡: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2、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3、个人须在扣缴日前(每月10日或20日)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指定银行个人实名制银行卡中,由指定银行进行扣款。

五)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六)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 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七)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对上海市社保补交的方方面面的内容都进行了一个非常详细的解释,比如说在上海补交的条件,补交的时间,补交的对象和年限等,其实在上海肯定也是个人补交和用人单位补交的时候的细节上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