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退货折旧费的法律依据为: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法律客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新消法三包规定是包修、包换、包退。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有效期要求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十八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021新消法三包规定时间。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委员会等8部委局发布的国标发(1986)177号《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实施。【拓展资料】《国家新三包规定》
-家用电器及其它商品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
第五条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六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六)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第十四条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列换章。
第十五条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
第十六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第十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第十八条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用。
第十九条销售者负责修理的产品,生产者按照合同或者协议一次拨出费用,具体办法由产销双方商定。销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费的支付形式由销售者和修理者双方合同约定。专款专用。生产者自行选择其他方式或者自行设置修理网点的,由生产者直接提供修理费用
第二十条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一:服装折旧费怎么算?一般来说服装不属于折旧的范畴,如果是企业的存货当然不能提折旧,如果是企业作为辅助生产则按照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摊销。假设它是固定资产,
折旧费=折旧额*折价率年折旧率=(原价-残)/使用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服装的残值估计为零。
问题二:退货时折旧费怎么计算规则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商家千分之五折旧,9.44元,10块钱不到。如果你和商家协商的是总折旧费用,那就是你给他9.44元。。。如果折旧费卖家是按天数累加,是每天9.44元,那你是13天,折旧费支付给卖家122.72元。
那你发起退款申请,退款申请金额填写时候填入总金额减掉这个折旧费就可以了,卖家同意后提交退货地址,你按退货地址发挥就行。
问题三:退货折旧费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已售出的产品,如客户在有效期(保修期、包修期、包退期)内要求换货,可以在保证产品良好,未影响产品价格或者品质的前提下,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换货协议。
如果客户要求退货,在保证产品良好,产品品质不受损的前提下,因价格变动、商家人工成本、经营成本等原因,所以允许商户收取一定的产品折旧费。
如果是“三天包退,七天包换”的产品,10天内退货可以收取10%的不超过总额10%的折旧费,10天以上(不含10天15天以下,可以收取不超过总额的20%~30%的折旧费,15天以上(不含15天)30天以下,可以收取不超过总额的50%的折旧费,超过30天的,双方友好协商,但最高折旧额不能超过总额的55%。
问题四:按照新三包规定折旧费怎么计算?新三包规定,符合三包规定的换货条件,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产品要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是折旧率、产品价格、产品使用日期三者的乘积。计算公式为:
折旧费=折旧率(每日)×产品使用日期(日)×产品价格
折旧率在“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有规定。
产品使用日期是指消费者实际使用产品的天数。计算使用日期时,应当自购买产品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修理占用时间和无零配件维修的时间。
比如某消费者1996年1月1日花3000元买的彩电,修理过两次占用15天,仍未修好,不愿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于1996年2月20日要求退货,折旧费为:
0.1‰×(31十19-15)×3000元=105元
问题五:顾客买了件衣服,要求退货,已穿着13天,扣除折旧费多少呀,衣服价值237元,谢谢一般这种情况,可以不退货的
问题六:7天包退的折旧费怎么算?三、买家申请想退就退的流程 1、在符合第二条第1、2项的前提下,买家可在交易管理页面向拍拍发出“7天包退,诚信保证计划”之申请; 2、买家应通过“7天包退”障卡通道提示“7天包退”申请,并注明退款之理由以及确认事先与卖家之约定确认折旧费金额以及买家所需承担的邮费; 3、拍拍在收到买家“7天包退”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拍拍工作人员介入买家之申请处理,并根据交易双方协调情况要求补充提供必要证明,拍拍工作人员在收到有关证明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作出买家需承担折旧费金额以及邮费金额并通知买家。请参照如下网址说明: help.paipai/content/help_20810.shtml
问题七:退货该不该收取折旧费如果产品质量本身有问题的话是不允许收的,如果产品没有质量问题,那就与对方公司沟通是否收取折旧费。
问题八:新消法关于折旧费怎样收取所退商品是否是完好,这与能不能退是两回事。如何定损,应有1个细致的、可操作的定损机制,如吊牌影响了2次销售,就要扣除消费者1定的折旧费用查看原帖>>
问题九:退换车的折旧费用应该怎么算计算公式是这样滴:{[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
其中补偿系数由生产者在0.5%~0.8%之间确定,n越小消费者就越划算,比如一辆10万元的汽车,行驶10公里时,n为0.5时,你需要补偿5000,而n是0.8时,你需要补偿8000元。日产家采用的是最低系数0.5%,所以还是很合适的
问题十:商品折旧率怎样计算计算公式为:折旧费=折旧率(每日)×产品使用日期(日)×产品价格折旧率在“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有规定。
产品使用日期是指消费者实际使用产品的天数。计算使用日期时,应当自购买产品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修理占用时间和无零配件维修的时间。
比如某消费者2004年10月1日花5000元买的彩电,修理过两次占用15天,仍未修好,不愿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于2004年11月15日要求退货,折旧费为:0.1%×(31十15-15)×5000元=155元
参考法条:《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3条及《实施三包的家用视听商品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