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法定盈余公积可以不提吗公司近三年从未计提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未达到罚册资本的50%。这种情况,不提法定盈余公积可行吗――不可以的。因为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公司应该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问题二: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会怎样?新《公司法》明文规定,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必提取公益金,视董事会决定是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既然是法律规定,不做的话肯定违攻,但是会有什么后果不知道,不违反税法的规定,这个只是公司盈余的内部调整与税务无关,估计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会计师事务所会要求你提取的,也就是说没等法律找你前,事务所在次年出审计报告时就会要求你补提。
问题三: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一定要提取吗?“法定盈余公积”一定要计提,之所以是“法定”,就是必须的,企业没有权利选择。“任意盈余公积”可以计提,也可以不计提,这个企业有选择的权利。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是在利润分配以前,先计提,剩余的才能参与利润分配。所以分配与不分配都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计提比例是10%,不用做纳税调整啊,税法允许的。再说,“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基数是净利润,已经交完所得税啦。
利润形成以后的程序:
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净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利润分配
问题四:每年必须提取盈余公积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贰规定,企业税后利润应当首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后,按照余额的10%、5%-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由此可见,提取盈余公积在前,剩下的才能算是未分配利润。
问题五: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当年有税后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范就应提取不低于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问题六:请问那个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不是必须要提的呢,我们上年未没有提行吗?要提的话现在该怎么办呢?谢谢!对公司制企业有一个硬性规定,你看看对你肯定有帮助。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贰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问题七:法定盈余公积一定要提吗本年有净利润,如以前年度亏损,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提取盈余公积.是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需要根据利润分配方案而定.
问题八:提取盈余公积可以超过10%吗 1、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根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企业所得税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2、法定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为:一是弥补亏损;二是增加资本(股本)。如: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3、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
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
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则由企业自行决定。
4、法定公益金,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伐企业不再计提法定公益金。
因此,在不将盈余公积派送新股给个人投资者的,税务无影响,如果将盈余公积派送新股给个人投资者的,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税率20%。
问题九:什么企业可以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什么企业可以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问题十:什么时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不是公司章程规定的,是公司法规定的,否则也不叫法定了
税后利润要取决于所得税多少,所得税申报和交纳完成后,应该就能提法定盈余了
一般来说,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就能提法定盈余了,因为股东大会是无权否定法定盈余提取的,而现金或者股票红利股东大会是有权更改的
在会计期后事项处理中,法定盈余是属于调整事项,而现金或者股票红利是属于非调整事项处理的
“法定盈余公积”一定要计提,之所以是“法定”,就是必须的,企业没有权利选择。“任意盈余公积”可以计提,也可以不计提,这个企业有选择的权利。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是在利润分配以前,先计提,剩余的才能参与利润分配。所以分配与不分配都要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计提比例是10%,不用做纳税调整啊,税法允许的。再说,“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基数是净利润,已经交完所得税啦。
利润形成以后的程序:
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净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利润分配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这部分的知识点估计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么法定盈余公积可以不计提吗?盈余公积必须要提取吗?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盈余公积必须提取吗?
盈余公积是按利润提的,没有利润不用提。盈余公积分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按净利润的10%提取。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为了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实现的利润必须有一部分留存企业,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维持或扩大再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保持或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弥补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亏损,提高企业的抗风险的能力。企业的净利润按规定首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才能在出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可以不计提吗?
公司近三年从未计提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未达到注册资本的50%,这种情况,不提法定盈余公积可行吗?那是不可以的,因为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公司应该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盈余公积是什么意思?
这笔处理是所有者权益内部的调整处理,也就是将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的过程,盈余公积分为两部分,一是法定盈余公积,另一部分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在以净利润的10%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是为了防止企业过度的分配红利,而使企业缺失必须的发展与维持正常经营的资金支持,也为了保护有关债权人与企业职工的利益等方面的权益,而规定的强制性的手段。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自主决定或确认应计提额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作用如下:
1、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2、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3、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