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方案便是先和妻子离婚,再和这位第三者结婚,然后给孩子上户口。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网络的发达,各种扭曲不端正的思想文化在网络上活跃,进而影响着网络这头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而婚姻择偶问题便是网络上生活中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以前的婚姻观是“出了问题想着修”,现在的婚姻观则是“出了问题想着换”。
而该名男子更甚,在没有和原配妻子离婚的情况下,出轨第三者,甚至还有了孩子,这种行为已经不单单是怎么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了。
户口问题不是唯一的问题
首先,在没有和妻子离婚的情况下,便和另一个女人有了孩子,如果两人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并且有了孩子,根据《刑法》可知“明知另一半已经结婚,还与之结婚的,便触发了重婚罪”,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需要坐牢,再者有些人虽然没有和那些有家室的人结婚,但甘愿做第三者,这种也是社会不允许的,情况恶劣的情况下也有可能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总而言之,该名男子和该名第三者的行为不被世人认可,不被社会认可,也不被法律保护,同样,他们的孩子也是这样。即使孩子是无辜的,但是因为他的父母并不无辜,知法犯法,他也要承担自己的那部分责任,如果该名男子继续下去,该名孩子以后的生活,上学都会成为问题。
因此而伤害两个家庭
整个事件中,我们不仅仅知道该名男子和第三者所生的孩子受到了伤害,原配,以及和原配生的孩子更是受到了伤害,该名男子和第三者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进而伤害了三个人,这无疑是可恨的,不被原谅的。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该名男子现在别想着从该事件中全身而退,如果和原配离婚将可能得不到财产,严重的要受到刑事处罚,但如果不离婚这孩子等同于电视剧中的“私生子”,是不被社会给认可的,上户口也是难以落实。
道德问题不是小问题
最后,人是清清白白的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清清白白的离开,道德问题从来不是什么小问题,该名男子在出轨的时候,想过自己被邻居亲戚朋友唾弃吗?想过自己原配妻子的绝望吗?想过自己孩子的难受和挣扎吗?又想过和第三者生的孩子会被这个社会所认可吗?无论如何,现在这种局面不要想着如何全身而退,而是做好面对暴风雨的准备。
对此,你怎么看待该名男子的行为?
可以,不论婚姻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会享有入户的权利。根据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别人生育,但不管大人是否会怎样,孩子都是无辜的,都要给孩子一个明确的身份,让孩子可以合法合理的生活在这世上。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要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还有就是婚外情生子,属于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关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的户口,并缴纳社会抚养费。还有就是男人到当地所在地公证处做一份内容包括非婚生子的身份以及孩子由谁抚养,落户何处的声明书公证。交给当地公安派出所。重要的是男人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下儿子,涉嫌重婚罪,可能要做牢。如果是出轨或者发生不当男女关系导致婚外生子,并不构成犯罪。这些与孩子入户哪里无关。
男方出轨了,在外面生了个孩子,能上户口吗?出轨了,生了个孩子。是可以上户口的。也可以落在他妈妈的身上。在他父亲身上也可以。
老公和小三有了私生子私生子的户口要落在老公这原配不同意不能上。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迁出户口是要先确定迁到哪里,能否接收。需要落户时家庭成员有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视为没有能够迁入的户籍地。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非婚生子的户口登记可以由其亲生母亲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其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办理户口登记时应按照相关的规定,一致对待予以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