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解答,房产纠纷解答网站

qq745048485 2024-11-26 阅读:2

房产纠纷的问题一直都是一些买房子的人关注的焦点,我们也知道房产纠纷确实给很多的业主带来了困扰。即便是这样,我们也是需要理智的去面对相应的房产纠纷,如果我们对于房产纠纷没有一定的解决办法,就可以咨询相关的房产法律律师。那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哪几方面?处理房产纠纷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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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哪几方面?

1、法律咨询,为人民群众、房产中介机构或者房产公司提供房产法律方面的各种咨询服务。

2、律师陪购,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阴阳合同造成的纠纷、房产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等等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容易使二手房买卖过程造成瑕疵,给后续过程预留隐患,律师全程陪购帮助客户审阅合同、审查程序,可有效避免后续纠纷。

3、房产析产,分家、离婚、产权人过世等需要对房产进行房产析产,房产律师凭借专业经验为此过程提供见证、诉讼、调解,可为客户妥善处理房产析产。

4、房产调查,离婚或者债权人隐匿财产的情况下,往往需要对对方进行房产调查,房产律师可以凭借专业经验帮客户调查对方隐匿的房产,挽回损失。

5、房产继承,产权人在世时订立遗嘱,需要律师见证,或者由产权人在世时委托律师执行遗嘱。另外,产权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亦可由房产律师提供调解、诉讼等服务。

处理房产纠纷要注意什么?

1、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2、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1、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准备起诉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对起诉进行审查,以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不超过三个月。 4、律师费各地具体标准可能有所区别,可到当地咨询。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房产纠纷的诉讼费是按照争议金额来确定的,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5%交纳。

房产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撰写民事诉讼起诉状、收集证据材料;2、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副本;3、法院立案后会通知;4、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5、法院通知开庭,在指定时间参与庭审。

一、房产纠纷起诉所需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三份(其中两份交法院,一份留存开庭时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要正反面都复印);

3、授权委托书一份(如委托律师或他人);

4、证据三套(其中两套交法院,一套留存开庭时用)。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房屋产权证书(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证据(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单、物业费发票、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有一样即可)。

二、房产纠纷可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怎么调解

房产纠纷怎么调解。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一般都是涉及到合同与租金问题,如果真的遇到了房产纠纷该如何解决呢。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协调是必要的。以下房产纠纷怎么调解。

房产纠纷怎么调解1

在调解时,要先了解整个事实,然后站在法官的立场上,对事情有个公证的定论,让其明白如果执意、那么在法律上他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打破其自以为是,让其情绪冷静,才好达成合意。

居民委员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另外还有司法所,都可以做调解工作。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能够自行达成协议,也可以持协议,一起到法院立案,要求法院依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这种方法一劳永逸,以后再无纠纷。(但立案时要以其中一人作为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其他人为被告,注意都要带身份证。这种情况,很多法院从立案到收到调解书,半小时到一小时就搞定了。)

房产纠纷的解决途经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⑴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⑵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⑶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一但遇到了房产纠纷的问题的话,建议不要私下去进行解决,最好是通过法律的途径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房产纠纷怎么调解2

一、离婚房产纠纷怎样解决

一般来说,夫妇彼此根据法院诉讼离婚的关键缘故由于在离婚财产分割上达不了一致的建议,特别是在是对房子的分割有异议,在楼价不断飙升的大城市里,房子难题针对平民百姓而言是一个较大的难题,因而,在离婚时,房子怎样分割就变成离婚时重点难题。结合实际,离婚时房子分割的状况非常繁杂。分述以下:

(一)夫妇一方结婚前选购的房子,且交清所有购房款,应归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

1、结婚前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的。

《婚姻法》要求: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妇一方的资产。最高法院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一)另外要求:夫妇一方全部的资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续延而转换为共同财产。即然夫妇一方结婚前交清了所有购房款,并获得了房本,那麼该房子毫无疑问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

2、结婚后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的

还是归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不动产登记证尽管是物权凭据,但并不是寓意结婚后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子就理应是婚后财产,重要看出资状况,既夫妇一方在结婚前是不是已交清所有购房款,既对房子支配权是在结婚前获得的。

(二)结婚后夫妇一方以本人婚前财产选购的房子,应归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

这涉及到夫妇一方用结婚前本人省吃俭用或资产来自本人婚前财产选购的房子的所属难题,因为这仅仅原来资产使用价值存有形状出现了改变,其使用价值获得起源于结婚前,既说白了“以不变应万变”,故理应判定为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

(三)由一方结婚前租赁、结婚后用共同财产选购的房子,房子所有权资格证书备案在一方户下的,理应判定为共同财产。

在日常生活中关键集中化在房改房等含有褔利现行政策特性的房子上,这种房子的获得通常是由一方结婚前租赁或与职位、级别、工龄等挂勾,所花销的花费要远远地小于房子的价值。

并且当时分到房子的状况又有很多详细情况,促使解决该类房子异议非常繁杂,而不动产登记证通常由企业立即办在本企业员工户下,这在中国是较为广泛的状况,之前异议很大,如今拥有确立的“叫法”。按《婚姻法》的基本概念和最高法院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二)的要求,这一类的房子还是归属于夫妻关系续存期内个人所得,且用共同财产选购,应判定为共同财产。

(四)夫妇彼此结婚后用共同财产选购的(包含借款)房子,应归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等分割

无论房产证是一方的姓名,还是彼此的姓名,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等分割,分割时要按房子的市价(成交价)测算,而并不是按买房合同额度测算,获得房子的一方要付款另一方五折。

假如涉及到借款,要先将借款一部分减掉。例如,一套房屋购买价是50万余元,首付款15万余元,借款35万余元,现值60万余元(成交价),未还借款30万余元。按下列公式计算分割,60万余元的现值减掉30万余元借款相当于30万余元,30万余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个人可分到15万余元。换句话说,由获得房子的一方交给另一方15万余元,获得房子的一方独立还款剩下的借款本钱及贷款利息。

(五)夫妇一方结婚前根据住房贷款选购的房子,结婚后夫妇相互还款的房子,离婚时怎样分割?

尽管房子是一方结婚前选购,但结婚后房子升值一部分及其结婚后用结婚后共同财产还款一部分,理应视作共同财产,既依据出资状况,要将财产来源分成婚前婚后两一部分开展分割。相互还款一部分,无论是由一方用本人薪水还款,还是用彼此薪水还款,既用结婚后共同财产还款的,均应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或许,假如一方有直接证据证实其还款资产来自本人婚前财产,那麼该一部分不可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不动产登记证是在结婚前获得或结婚前获得,还是按所述情况判定。

(六)父母出资给儿女选购的房子,离婚时,房子怎样分割?

最高法院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二)第二十二条要求:(1)被告方婚前,父母为彼此购买房子出资的,该出资理应判定为对自身儿女的本人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彼此的以外;(2)被告方婚后,父母为彼此购买房子出资的,该出资理应判定为对夫妇彼此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以外。

结合实际,也有一种状况:在离婚时,一方忽然明确提出,买房的钱是向父母借的,并不是父母赠予的,并取出借据证实。对于,法院一般的作法是,最先看另一方的心态,假如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错误该债务是不是创立开展实际性核查,由于债务人不可以做为第三人报名参加起诉。因而,法院在对房子开展分割的另外,会告知债务人另案提起诉讼。

(七)不动产登记证上带第三人名字,离婚时怎样分割?

房产证除开有夫妇彼此的姓名外,也有儿女或是父母的姓名。实践活动中,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对策:(1)对该房子的分割未予案件审理,由被告方另案提起诉讼;(2)依据被告方的.申请办理,将案子中止审理,告知被告方再行提到析产之诉,后依据析产的裁定结果,对夫妇现有一部分的房子开展分割。

(八)离婚纠纷资询:结婚前彼此相互出资买房,不动产登记证上只能一方的姓名,离婚之后房子怎样分割?

它是在日常生活中较广泛的状况,非常在都市区,彻底由一方出资买房,压力好大,一般由彼此相互出资买房,在彼此结婚前相互出资买房时,因为结婚前彼此情感感觉好或出自于别的缘故,买房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另一方没有写上去。

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这时,一方不认可另一方买房时会出资,觉得房子归属于结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法规定分割。实际分下列二种情况:

1、结婚前彼此相互出资买房,且交清所有购房款的。

假如一方不认可另一方买房时会出资,自身都没有充足的直接证据证实自身有出资得话,那麼,另一方的利益是失去法院维护的。换句话说,即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可以证实出资个人行为,法院也没法判定为共同财产。

2、结婚前彼此相互出资买房,但未交清所有购房款的(有借款)。

同上。此情况异议的是结婚前彼此相互出资的一部分,结婚后相互还款一部分还是归属于共同财产。

因此,结婚前彼此相互出资买房的,尽量要在买房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证上写上彼此的姓名,这才算是彼此相互之间重视、相互之间信赖、推动情感和防止异议的不会改变规律。

(九)对并未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有异议且商议不了的房子,离婚时怎样分割?

依据最高法院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二)第二十一条要求:离婚时彼此对并未获得使用权或是并未获得彻底使用权的房子有异议且商议不了的,人民检察院不适合裁定房屋产权的所属,理应依据具体情况裁定由被告方应用。被告方就前述要求的房子获得彻底使用权后,有异议的,能够再行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诉讼。

房产纠纷怎么调解3

离婚房产怎样切分?

一、新婚姻法,房地产升值一部分,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点要求:明确了夫妇另一方结婚前或是结婚后选购的房子造成的升值一部分,归属于另一方财产。离异时房子升值一部分未予切分。

二、新婚姻法,婚内出轨房屋赠与,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点要求:对于的是结婚前或是夫妻关系续存期内另一方将房产赠与对方,未产权过户的,能够撤消赠予个人行为。换句话说,未产权过户的赠予归属于不造成法律效力的赠予,说的非常好,把房屋让你要与你完婚。没有产权过户,想何时要回来就何时要回来了。因而,许多人要赠予房地产的,先产权过户。

三、新婚姻法,另一方爸爸妈妈注资购房,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要求:结婚后由另一方爸爸妈妈注资为儿女选购的房产,产权年限备案在投资人儿女户下的,视作只对自身儿女另一方的赠予,该房产应评定为夫妇另一方的财产。

这时,即便房屋是结婚后由爸爸妈妈选购的,假如是产权年限备案在出资人爸爸妈妈儿女户下的,离异时归属于另一方财产,离异时未予切分。

四、新婚姻法,彼此爸爸妈妈注资购房,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要求:由彼此爸爸妈妈注资选购的房产,产权年限备案在另一方儿女户下的,该房产可评定为彼此依照分别爸爸妈妈的注资市场份额按份共有,但被告方另有承诺的以外。换句话说爸爸妈妈注资选购的,是爸爸妈妈对儿女的赠予,对方无法开展切分。

五、新婚姻法,结婚前另一方选购房子,结婚后相互还款,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要求:夫妇另一方结婚前签署房产买卖协议,以财产付款首付并公司在银行贷款,结婚后用夫妻共有财产还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户下的,离异时该房产由彼此协议书解决。依前述要求不可以达成共识的,人民检察院能够裁定该房产归产权年限备案另一方,并未偿还的借款为产权年限备案另一方的本人负债。

彼此结婚后相互还款付款的账款以及相对性应资产升值一部分,离异时要依据婚姻法第39条首款要求的标准,由产权年限备案另一方对对方开展赔偿。这时,针对夫妇另一方结婚前选购的房子,即便结婚后夫妇相互还款的,离异时房子属于选购房子的另一方,对方只有获得必须的赔偿。

六、新婚姻法,以住房贷款的方法买的房子,离婚财产怎样切分

以住房贷款方法买的房屋产权所属是有多样性的。在夫妻关系续存期内,彼此要以相互收益来还款贷款银行等额本息贷款的,因此只有评定该套房子的目前使用价值归属于夫妇相互全部。

针对房屋所有权的隔开,结合实际,切分夫妻共有财产,应当理应平等切分。依据生产制造、衣食住行的具体必须、资产的来源于等状况,由彼此协议书解决。依据在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要求了:“离异时彼此对并未获得使用权或是并未获得彻底使用权的房子有异议且商议不了的,人民检察院不适合裁定房屋产权的所属,理应依据具体情况裁定由被告方应用。”

但理应分二种状况有所差异:一要在结婚前,夫妇另一方在结婚前已付了购房款,那麼这一房屋毫无疑问是夫妇另一方结婚前财产。二要在结婚后,还款房子的住房贷款是由彼此相互付款的,理应属于彼此夫妻共同财产,按按揭贷款的金额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