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功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作为《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居住的证明;二是记录持证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三是办理和查询个人积分,办理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个人相关事务。
其实没有什么好处,就是能办个老年乘车卡!因为老年人的退休金、医疗保险等都是由原来的省市发放,医疗保险除了住院(报销比例还比较低),门诊、药房购药等都是自费。
唯一的好处就是离儿女们近了,有个病什么的孩子们能立马赶到处置。过个春节能一家人团聚,等生活不能自理了,就近找个养老院,方便儿女探视。
不过当地政府部门非常愿意外省老人随子女迁入,这些老人基本不用当地政府帮忙照顾,而且他们的养老金是原省市发放,还能在当地消费,这是多么好的事情啊!比如我们老二口子如果都退休了,随孩子到南方生活,每天的三餐加水果基本在80 100多元左右,再加上服装鞋帽等,是很大的一笔消费。如果我们不来与孩子一起生活,每天也就是平均50元左右!余钱还能去四处走走,想孩子了就去看看,但是孩子们要是结婚了,最好还是不要在一起生活了,适当的帮帮忙就可以了!
目前,老年人退休后随子女到外地照看孩子的“老漂族”不在少数,那么,这些老年人来到子女所在的城市后,办理居住证有什么好处呢?咱们以祖国首都北京举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居住证》以后,就可以凭《居住证》办理《北京市养老助残卡》,这是一张北京老年人享受社会待遇、福利和服务的身份凭证,是一张集合了市政交通一卡通等功能的智能银行卡。老年人外出可以刷卡免费乘坐北京市内地面公交车(不包含乘坐地铁),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都设有老弱病残孕专座,而且,北京市的年轻人素质都很高,看到有老年人上车,都会主动站起来让座位。每辆公交车都有专职的乘务人员,在车厢内维持秩序,看到有老年人提物上车,都会主动地上前帮助老年人提物上车和下车。
本人是去年来北京帮助女儿带上学三年级的孩子。首先,办理《居住卡》,半年后,《居住卡》换成了《居住证》,凭借《居住证》到北京农商银行办理了《北京市养老助残卡》。有了这张卡后,出门乘坐公交车和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老年人一样,享受到刷卡免费乘车的待遇。
免费游览市、区县公园、风景区、博物馆等老年人持证刷卡可以免费游览北京市的所有公园、风景名胜旅游景区。譬如:老年人可以刷卡乘坐从德胜门直达八达岭长城风景区的877路公交车,该路公交车全程走高速公路,中途不停车,大约1个小时左右即可到达八达岭长城景区。下车后,可以刷卡免费游览长城。老年人可以刷卡免费进入中山公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中山公园、北京植物园、玉渊潭公园等公园。
本人凭借老年卡,今年三、四月份北京市天气比较凉爽季节,每天把外孙女送到学校后,或者是双休日女婿和女儿休息时间,我刷卡免费游览了景山公园、八达岭长城风景区、北京市植物园、天坛公园、玉渊潭公园、陶然亭公园等公园景区。
可以及时得到救助持卡老年人外出时突发疾病或事故,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老年人优待卡上的相关信息,以及建立的老年人数据信息库,在最短时间内联系到亲属。
持卡购物有优待除刷卡免费乘公交、逛公园外,还实现了使用该卡进行打折消费。只要是悬挂着统一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服务单位标识牌的商家都可以使用,包括物美、超市发、京客隆、国泰百货等多家大型超市和社区便利店,对持卡老人有打折优惠。
拓展北京通-养老助残卡自2018年11月1日起,从原来65岁扩展到60岁,北京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常住外埠常驻北京的各类老年人都可以申领,获得同城优待。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老年人乘坐公交车、逛公园等都可以通过刷养老助残卡实现。
养老助残卡增设了多条办理途经,不但可以通过社区办理,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办理,非常方便。
作为五零后的退休者我有一个儿子,认为条件允许还是和子女同城生活比较好。一是逢年过节免除往来奔波探亲之苦,二是就近互相照顾也省事。我对什么故土难离叶落归根的思想淡漠的很,死哪都是爬烟囱了事,在哪儿烧有什么区别吗?
好处太多啦。
我所在的小区,有不少外地的老年人因子女在北京工作,或为了照顾孙辈,或为了方便子女照顾自己,都长住北京,办理了北京的居住证。
有了北京的居住证,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卡,享受北京老年人的待遇。
1.免费乘坐公交车。无论是市区内还是远郊区的公交车,都可免费乘坐。
小区里有一对上海来的老年夫妻,在北京享受这些待遇的同时,还享受上海的交通费。
2.免费逛公园,只要你有精力又有时间,市内或郊区的各大公园随便逛。
有的人多次往返去爬长城,来回不化一分钱,那种感觉是不是很爽。
3.有了老年优待卡,北京的各大博物馆等可免费参观。
北京是个包容的城市,只要居住满半年的老年人,都可以申办老年优待卡,享受同等的待遇,这也是公交车上人满为患的原因之一。
即使办理了居住证也没有太大作用,父母投靠子女除了能帮着带带孩子,其它事情也做不好。因为父母和子女有代沟,年龄上的差异,教育文化的不同,工作环境的竞争压力以及作息时间,等等都是父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不利因素。子女年轻是快节奏的,父母老年人是慢节奏,生活在一起只能拖累他(她)们。
留在自己工作和生活多年的地方,熟悉的人情世故无忧无虑,闲来逛逛商场街边小吃,公园里走走步。想子女了就去他(她)们那里串门,不方便的话也可以让子女回来一家子团圆。
能把医保随迁到子女所在的城市就好了。例如我是南充市范围内退休的干部,现迁到成都随子女生活。如果因病住院治疗,医疗费的报销比例要比南充低百分之十。特殊门诊费还不能在成都报销。每季度还得回南充一次,把特殊门诊费发票交当地医保局。等几个月后又才报得到账。非常不方便。
在上海已连续办理居住证好多年了,对老人而言没有任何优惠政策待遇,需要每年续签一次,续签要出具各种证明材料(证明我们是孩子的父母,独生子女证,孩子的户口及房产证等),也太繁索了!
这种情况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对老年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就本题而言,现在的老年人以独生子女即多,一般来说子女不在身边,自己的年龄越大,身体健康状况就会越差。一旦有个小病大灾的,自己或以老伴就很难维持,必须有子女的照顾才能生活。
考虑到这种情况,有些子女就会为父母办理居住证,让父母在自己附进租房居住或者在一起生活。以便于方便照顾父母。这样即解决了老人的生活问题,也解除了自己对老人的卦念之心。
老人只有在子女根前,生活才无忧无虑,晚年生活才能幸福快乐。子女也能充分的进责进孝。这就是为父母办居住证的好处。
天津公安最新规定,进一步放宽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条件,将申请人在津居住年限调整至3年。
谢谢,老年人,投靠子女办理居住证的好处,是安全行事,可以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安全可靠,行止有效。
上海居住证用处如下:
1、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可享受相关待遇。如果持证人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子女同样可以参加上海的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2、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按规定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持居住证可以让其同住子女在上海上学,并且如果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还可以让子女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职校等等。如果你没有上海居住证或居住证过期孩子就无法在上海上学;
3、持有人可以按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资格考试、职业资格登记。有了居住证,还可以在上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注册登记、以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4、持有人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5、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
6、证件办理:
(1)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上海车牌。非沪籍的外地人想在上海拍车牌需要持有有效的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2)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7、持有居住证满2年要求,就可以在上海申请公租房,价格更便宜更划算。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上海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有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还是在上海连续就读。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没有什么好处,因为根据现行政策不可以办理当地社保。
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