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的特征?鉴定意见的特征有哪些

qq745048485 2024-11-07 阅读:6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有七种形式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勘验报告及鉴定结论.鉴定书就是鉴定结论的表现形式。

鉴定意见的特征?鉴定意见的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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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各种文件、文书、合同、票据、提单、商品图案、委托书、房产证等。

书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书证是用文字符号记载和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内容的物品;2、书证所记录的人的思想或行为是可供他人认识和了解,并且能够证明案件有关情况的;3、书证是固定在一定物件上的思想或行为内容,常见的载体有纸张、金属、石块、竹、木、塑料等,制作方法可以是手书、印刷、刻制、电脑排印等。

简言之,书证就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

2、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民事案件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科学的结论意见。一般是有指定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或是接受公检法的委托。

从本质上看,鉴定结论与证人证言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证人证言是证人亲身感受案件事实后,对感知的情况所作的陈述,它是证人对案件事实的感性反映;鉴定结论并非鉴定人根据其对案件事实的亲身感受所作的说明,而是鉴定人依据侦查、检察、审判机关或当事人提供的物质材料(多为实物),利用各种科学方法或仪器设备,对与案件有关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后给出的判断。在这个意义上,鉴定人本身是“局外人”,他与案件的联系只是基于委托或聘请而产生,并非有天然的联系。可见,鉴定结论从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看,属于言词证据范畴,但却与实物证据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由于多数的鉴定活动是以客观存在的实物为鉴定对象,因而由鉴定活动而形成的鉴定结论比一般的言词证据更具有客观性。

鉴定结论除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外,还具有法律性。这不仅表现在鉴定结论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表现在形成鉴定结论的鉴定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3、从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看,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范畴,而书证属于实物证据(请注意不同于物证)。

鉴定意见的特征:

鉴定人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感知案件情况的人,鉴定意见不同于证人证言,也不同于被告人口供和被害人陈述。

鉴定人是鉴定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对案件中某个问题发表的意见。

鉴定制度古已有之。鉴定人我国古代称为仵作、验尸官。

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仵作也有一套自己的鉴定方法。宋代《洗冤集录》记载,将可疑的两把斧头放在阳光下曝晒,落了一群苍蝇的那一把就是杀人凶器,没有落苍蝇的斧头可以排除。

现代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用作鉴定的手段越来越多。诉讼中常见的鉴定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会计鉴定,刑事技术和其他种种技术鉴定。

鉴定人的本质是“专家证人”,是“特殊的证人”,具有证人属性。

法律分析

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人。鉴定人必须与本案无利害关系,并确实具备专门知识或技能。鉴定人和证人都是证人。证人的诉讼地位独立于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鉴定人,与其他诉讼主体相比,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2、证人作证的义务性;3、强制性。证人和鉴定人的区别有:1、在资格条件上,鉴定人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相关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而证人的资格要求只是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正确表达的能力,即使证人有生理缺陷和精神缺陷或者年幼,均可出庭作证。2、在可否替代上,证人是就其亲身感受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证的人。3、在能否回避上,证人不得以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回避,而鉴定人如果有回避事由,必须执行回避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现存在,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

证据关联性指的是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相互有联系的特性。证据一定要注明案件中的待证事实。与案件毫无联系的事物即使是客观而真实的存在,也不能作为证据。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的方法要符合法律的要求,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证据的合法性包括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的形式合法,证据的取得方式合法,证据的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