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登记费账务处理 股权登记费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qq745048485 2024-11-09 阅读:4

做账方法见下面:

股权登记费账务处理 股权登记费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一般会计分录:借: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时报表中的账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的账务处理

(一)转让方的会计处理

1.转让权的股东

对所持有的民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的转让,实质上就是对处置所持有的长期股权的投资,长期股权会计风险处理方法具体步骤如下:通过贷方借记"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固定资产"等,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其中通过"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存货"等的股权出借方,对转让股权的股东实际收到的支付确认转让股权的公允价值,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贷方确认了股权转让过程中在账面中的实际公允价值收益.同时如果按照投资者权益法的规定来进行核算转让长期公司股权的投资,还要对这部分在长期股权投资前已经进行确认的综合资本收益公积的余额和其他的综合投资收益公积进行了冲销,相关冲销的金额要在投资收益中进行反映,借记"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投资收益";或者直接借记"投资收益",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2.被转让股权的一方

在企业转让资本或股权的过程或业务中,如果企业转让的对方是自己或其他企业的资本或股权,企业就会认为应该重新确认自己是实收的资本或股本的实际持有者,应该做出以下账务处理,在借方登记"股本(实收资本)-转让方"科目,贷方登记"股本(实收资本)-受让方"科目.

(二)受让方的会计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合并日相关账务处理如下: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中投资方确认的初始成本要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借方,合并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用于法律、评估、审计等服务中介的费用,要求准确地计入投资方到"管理费用"当中,投资方为了实现获得投资支付对价的目的,就要准确的记录资本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的借方、贷方之间的差额,如果在计算中与借方之间发生了差额,代表贷方已经减少了原有投资本的公积,应该冲减原有投资方的资本公积,并以零为限制,如果冲减到零还不能足以冲减,就要在未分配余额和盈余公积中继续冲减.

2.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在合并日可以做以下会计处理: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实收资本"等,投资方为了取得股权支付的对价可以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借方进行反映,"长期股权投资"是扣除管理费的金额,本次股权转让投资方所支付的金额,可以在"银行存款""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股本"等贷方反映.其中与同一控制下的控制合并之间的差异性体现在以下几点上:

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支付对价的核算基础是公允价值,在支付对价中的公允价值中包括了增值税,在当期损益中要确认账面之间的差额,不同资产的处置在会计处理上也要有所差异,例如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的支付,就要按照固定资产来对借贷方做相应的账务核算和处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一定要在相应的借贷方进行计入,另外还要在"资产处置损益"中进一步确认借贷方账面资产价值与公允资产价值之间的实际差额;如果主要是借贷方支付销售存货,就要按照正常销售存货来进行账务处理,同时还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3.非企业合并股权转让

当日借方购买公司股权的登记和会计费用处理办法如下:借方登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方登记"库存商品""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相关业务科目,如果借方企业不能与贷方形成股权合并,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价款、直接费用、必要的其他支出、税金等是初始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的方式进行计量,如果非企业合并过程中付出的_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为正数,两者之间的差额属于商誉范畴,不必做出会计处理;如果前者大于后者,"长期股权投资"在借方,"营业外收入"在贷方,受让方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反映这部分内容.

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股权转让会计分录: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通过公司账户,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股权转让的操作流程:

1.前往工商局办证大厅,找相关负责人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并带好相关资料到工商局进行营业执照的变更;

3.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4.持税务变更单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5.持银行变更单到开户行变更银行信息.

股权出资的会计处理

简介:股权出资是指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2009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对股权出资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股权出资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出资方式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文将就股权出资以公允价值计价、原账面价值计价两种不同情况,对股权出资涉及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差异等实务问题分别进行分析。

股权出资是指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内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2009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对股权出资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股权出资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出资方式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文将就股权出资以公允价值计价、原账面价值计价两种不同情况,对股权出资涉及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差异等实务问题分别进行分析。

一、以公允价值计价情况下的股权出资

在非企业合并方式下,股权出资的实质是以对一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换取对另一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确定对被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即在具有商业实质且出资股权或换入股权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股权的成本,同时将公允价值与换出股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接受投资方则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如果股权出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范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此种情况下的股权出资,投资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而出资的股权资产应当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股权转让所得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投资方以出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为投资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对被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2009年1月1日,A公司持有E公司30%的股权账面价值23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为200万元,损益调整30万元)。根据投资协议,A公司以其持有E公司30%的股权作价250万元,与B公司出资现金750万元共同投资成立C公司,C公司注册资本1 000万元,其中A公司持有25%股权,B公司持有75%股权。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成本)250

贷: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成本)200

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损益调整) 30

投资收益 20

C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成本)250

现金750

贷:实收资本1 000

从以上账务处理分析,A公司在会计上已经实现了股权转让所得,但应注意此会计上的股权转让所得与税务上应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存在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主要因为会计上原按照权益法将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已经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税务处理并未确认投资损益,也未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从而导致会计与税务对股权转让所得的规定存在差异。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的规定,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A公司在结转对E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以上账务处理时转出明细科目“损益调整”30万元,而在税务处理上也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纳税调增。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投资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因此上例中投资方A公司对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以及接受投资方C公司对E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与计税基础均相一致。

二、以账面价值计价情况下的股权出资

如果股权出资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行为,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原则上不应引起所涉及资产、负债的计价基础发生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股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同时,投资方因进行企业合并的股权出资而发生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如果非企业合并方式下以股权出资的行为,不能满足该项股权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条件,或者在出资股权或换入股权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投资方则应当以出资股权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股权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上情况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均不需要确认股权转让损益,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合并业务中涉及当事各方可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外,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确定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以股权出资属于文件规定的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需要按规定确认转让股权损益。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在出资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的规定,接受投资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仍可以按合同或协议价值来确定。但由于股权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未确认实现,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应按原出资股权的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从而产生纳税调整差异。

另外,在会计处理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在税务处理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因而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企业需要做好备查登记,并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同时,由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属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也会产生纳税调整差异。

股权出资的会计核算

假设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账面余额25万元,无减值准备。B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A公司持股比例10%。A公司以其持有的该全部股权作为出资,投资入股C公司。C公司注册资本1 000万元,A公司持股比例3%。不考虑相关税费。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相关会计处理为:

1、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30万元(1 000* 3%)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5万元

贷:投资收益 5万元

2、B公司

借:实收资本——A公司 10万元(100* 10%)

贷:实收资本——C公司 10万元

3、C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30万元(1 000* 3%)

贷:实收资本——A公司 30万元

另外,仍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的有关企业,相关会计处理有别与上述处理,这里就不再介绍了。

股权出资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投资—(被投单位)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等

1、股权转让,没有发生溢价,不交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时,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XX股东(转出方)

贷:实收资本--XXX新股东

3、公司发生股权转让,要修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一、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权转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