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的,原抚顺市新宾县县长王志勤已经被查了。具体查处原因及情况目前尚未公布。
解释: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消息,2021年9月8日,原抚顺市新宾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志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目前,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了解。
拓展:王志勤曾于2020年2月接替原任县长李卫兵,任新宾县县长。在此之前,他曾担任过抚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抚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抚顺市委常委等职务。此次被查处,对于新宾县政府的工作和社会稳定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辽宁国税政审预计4月中旬左右,可以登陆关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官方动态(http://ln-n-tax.gov.cn/),以官方发布消息为准。
公务员政审
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公务员政审是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的,目前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两种方式
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面审就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最终形成政治审查报告;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上面的这两种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内容
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录用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录用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考核工作程序:
1、组织准备。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任务,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组成,并须经必要的培训。
2、考察。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考察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况,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有证明人签字或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3、审核。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2]
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在被考核人之列,应在所涉及的工作中实行回避。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领导,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公开措施,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杜绝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
第三条笔试、面试、体检、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均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省级公安机关商省级录用主管机关,以计划录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政审。不足部分,按照综合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第四条考核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第五条考核和政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省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考核和政审工作应当遵循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被考核人意见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客观、全面、公正。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成立若干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和政审工作。每个工作小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其成员从公安机关内部产生。
第八条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中共党员;
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公安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心理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第九条考核和政审工作人员与被考核和政审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考核和政审的主要方法:
向考核和政审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学校的保卫部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委会了解情况;
向考核和政审对象的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人事部门和村(居)委会、村(居)民代表、派出所了解情况;
对其他有关人员个别访问;
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
公示被考核和政审对象的名单。
第十一条考核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应当写出署名的书面考核和政审报告,提出考核和政审意见。
第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的考核和政审工作,应当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和考生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程
通常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官员,亲自到考生原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进行考察或直接调阅档案,一般来说,公务员招考的政审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方法:
一、考生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
确定自己进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单位提交网上下载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表格中,需要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二、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地方有关政府的人事、组织部门,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召集同事(同学),领导(老师)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要听取所在院校班系、毕业分配办公室等意见,查看学生档案,还会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或街道,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及历史情况,通过查档,了解社会关系是否清楚。
对社会其他人员的考察,要向考生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等了解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了解清楚有无海外关系,由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
三、审核考察结果和写出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考核小组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最后由考核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决定是否录用。公务员招考的考察和政审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和政审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各地区政审内容是基本一样的,一般程序都是:
1、主管局派人到你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
2、调查你的档案中是否有受处分及刑事处罚的纪录。
辽宁省鞍山纪检监察委领导成员名单具体如下:
一、主任
2018年1月10日下午,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严加军当选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二、副主任
张岩、潘新宇。
三、委员
阚小阳、李赤、朱影、孙涌、熊再峰。
扩展资料
纪检监察委的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鞍山市监察委员会
发布公务员招考公告是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的重要职能之一,该网站是国家公务员、辽宁省公务员招考信息官方发布网站,网站内容权威、及时、准确,是报考公务员考生必须时刻关注的网站。国家公务员考试、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考计划
招考公告包含全省计划招考公务员总数。其中省直机关招考计划数目、省以下垂管系统招考计划数目、市县乡机关找看看数目等。考试可根据招考公告公布的时间,及录用的职位及要求信息,合理报名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25日至199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省、市(州)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市、区)、乡(镇)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民族自治地方、民族乡镇与县级以上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以及从农村村干部中招考乡镇公务员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学历要求;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省直单位、省垂直管理系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人事编制网。具体报考时间由每年发布的招考公告确定。报考市州以下机关的现场报名点由市州指定,并在各市州人事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3、报名其他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市州以下单位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报考省直单位的考生应带上述凭证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考试内容和大纲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招考公告时会同时发布本年度的考试内容和大纲。
1、考试内容:
(1)笔试。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公共科目笔试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面试。
2、考试大纲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
本科目主要测验应试者对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潜能。
本科目考试的大体范围和内容为: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对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社会、科技等方面的内容。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考察应试者对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综合分析、运用和表达能力。
判断推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推理判断能力。其测验题型主要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数量关系。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数量关系的理解、计算和判断推理能力。其测验题型主要有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
资料分析。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文字、图形、表格三种形式的数据性、统计性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推理与加工的能力。
(2)申论科目考试
本科目主要是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试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本科目考试的试卷结构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A、提出注意事项,给考生答卷提出指导性意见;
B、给定一组资料,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
C、提出申论要求,即要求应试者在阅读理解给定资料的基础上完成若干题目
(四)职位表
招考公告里会明确包含招考详细职位表,以便考生报考时根据个人的学历及其他条件选择,职位表一般是以附件形式放到招考公告下面的供考生下载。考生在选择职位时,一定要符合实际,而不要为了考公务员而随便选择自己不喜欢、不适合的职位,也不要为了考上公务员而简单的避热就冷。
(五)其他相关事宜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除了以上重要考试信息之外,还包括其他的一些操作、实施、加分情况、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及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实施准则等。报考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弄清报考的每一个细节问题,以免无意错过报考。报考需要体能测评相关职位的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提早为体能测评做一些准备。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报考);
(3)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2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2009、2010、2011年录用为辽宁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的;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应届毕业生人员范围包括哪些?
答:凡于2012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考生,均视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时,需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录用资格。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在毕业证书上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12年3月19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能否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虽然已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但由于其身份仍为学生,因此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6、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7、2010、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8、何谓“四个计划”人员?
“四个计划”人员系指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定向招录“四个计划”人员的职位,纳入2010年以前(含2010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各市定向招录本市“四个计划”人员的职位,在该市服务的“四个计划”人员及该市生源在其他地区服务的“四个计划”人员均可报考;省工商、地税、质监以及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定向招录本省“四个计划”人员的职位,在我省服务的“四个计划”人员及我省生源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