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民事裁定书后怎么处理
1、收到民事裁定书后处理如下:
(1)收到民事裁定书如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审,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没有异议的,应当执行裁定书内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民事判决和裁定之间有什么不同
民事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
1、使用的事项不同。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纷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而裁定一般适用于诉讼程序;
2、做出的依据不同;
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怎么做
1、拿到仲裁判决后,看看是否为终局判决。
2、是终局的,可以去找公司要钱,公司拒绝给付,可去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前先去仲裁委拿双方的《判决送达回执单》;(记住,公司和你的都要索取,申请强制执行时用。)
4、至于公司是否上诉,不用管。去申请强制执行时自然会知道,法院受理前会查询公司是否上诉,若公司有上诉,则强制执行不会被接受,你回去等开庭即可。
5、法院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一般会在2个月内执行完毕。(最长期限是6个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已经进行了劳动仲裁并且判决书已经下来的时候,那么公司方面就应当尽快地履行这个责任,如果不履行的话,自己需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裁定书拿到后接下来做什么
1、裁定书拿到后接下来做法如下:
(1)当事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裁定书后,如果认可该裁定的,应当按照裁定书中确定的义务积极履行;
(2)如果不服该裁定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裁定和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的事项不同。我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体人民法院有救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暗碍,推讲诉讼讲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火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具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干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裁决书拿到后需要做下事情:1、拿到仲裁判决后,看看是否为终局判决。
2、是终局的,可以去找公司要钱,公司拒绝给付,可去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前先去仲裁委拿双方的《判决送达回执单》;4、至于公司是否上诉,不用管。
去申请强制执行时自然会知道,法院受理前会查询公司是否上诉,若公司有上诉,则强制执行不会被接受,你回去等开庭即可。
5、法院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一般会在2个月内执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