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死亡公司债务其子女是否承担
1、公司法人死亡公司债务其子女是否承担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有限公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通常破产清算来偿还,如果子女没有在公司担任股东什么的,是不用偿还的;
(2)如果是法人的个人债务,则由遗产来偿还,就是法人个人的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公司债务
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司法人死了债务谁承担
1、公司法人死了,债务由继承人承担,具体如下:
(1)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2)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企业如何处理债务纠纷的
企业处理债务纠纷的方法如下:
1、调解。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2、积极向债务人催债;
3、诉讼解决。对一些较为复杂的案件,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法人是不会去逝的,法人只能终止。去逝的是法人代表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去逝不能免除法人的法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法人代表去世不影响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原属于企业的欠款和贷款仍然有原企业承担。不论身份是股东还是法定代表人,对于债务的承担首先要区分是个人债务还是公司债务。如果是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去世不影响债务,应由公司负责承担。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个人的债务,其去世后应从其遗产之进行清偿,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其妻子也有清偿的责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尽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方式进行规定,但是这种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公司股东只能是在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则为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之间作出选择,而且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确定的自然人担任,公司章程不得规定由董事会或者经理班子集体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公司债务一般是法人承担。如果法人代表死亡,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即使法人代表没有死亡,公司作为法人也是以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