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了工作单位,比如上半年在A公司上班,下半年在B公司上班,会重新计算那么适用税率变小,所以要补税。
2、有工资以外的收入,比如自媒体方面的收入,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收入加总后,导致综合所得税税率变高。
3、计算失误,比如因计算失误、工作疏忽造成少缴或未缴税款,也是需要补缴税款的。
每个月都缴税了但是最终结果显示还需要补税的原因常见是上面几种,收入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需要补税。若是汇算结果显示需要补税,最简单的就是在个人所得税APP里面直接补缴,若是不补缴的话最终变成逃税,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可以不补税的两类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大部分人都是可以办理退税的,少部分人可能需要补税,若是显示你需要补税,不要烦躁,这从另一个层面反映出你年收入较高,或者是有多份收入,也挺不错的。
扩展资料:
申请退税操作:
申请退税&汇算清缴主要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来完成,直接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安装即可,安装好后按照下面步骤操作: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办税】选项;
在【办税】界面点击【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选项;
阅读标准申报须知之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选项;
进入标准申报界面,点击【下一步】;
在标准申报界面,按照实际情况在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填入相关金额,再点击【下一步】;
进入标准申报界面,点击【提交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报之后,如果用户需要缴税,则点击立即缴税即可,逾期会有滞纳金的,如果存在多缴税款,点击申请退税即可,退的资金会进入个人绑定的银行卡。
另外,申请退税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个人退税计算:
个人所得税退税公式: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当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需要补税给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需要补税的原因有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纳税人在上一年度中有的税没有交清,需要在年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
2、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了工作单位或有工资以外的收入,导致综合所得税税率变高,需要补缴税款;
3、计算失误、工作疏忽造成少缴或未缴税款,也需要补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综上所述,如果出现需要补缴个税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否则个人的征信系数也受连带影响,跟信用有关业务会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这主要是没有搞清楚扣税的规则。我们现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最终是以年度为单位的,而不是按月,每月只是预扣预缴。以免税额度为例。全年免税扣除额是60000元,平均到每个月就是5000元。每个月只能预扣税额,第一个月免5000元,第二个月免10000元,以此类推,到第十二个月,扣除全额60000元。在此过程中,有些情况就会导致扣税不准,从而会产生退税和补税的情况,最终要以年度汇算结果为准,多退少补。产生扣税不准的原因如下:
第一、月工资收入不均衡。如果每月收入就是年平均收入,那么扣税基本上是准的,年度汇算也会得出不用退税也不用补税的结果。反之,则扣税会不准确,最终会得到需要退税或补税的结果。举个例子。某位职工全年收入为18万元,每月收入都是1.5万元,每月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等合计为5000元,那么其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每月预缴税款为5000*10%-210=290元,全年预缴税为3480元。全年综合所得汇算时,如果各种情况不变,也可以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6万元-5000元*12=60000元。适用税率也是10%,全年应纳税=60000*10%-2520=3480元。最终还是不退不补的。
但如果每月收入不是全年平均收入,特别是相差比较大的情况,则每月预扣税与全年应扣税是不会相同的。比如,某位职工全年收入为18万元,每月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等合计为5000元,但第1个月工资是7万元,而其他月每月是1万元,这样我们可以计算出,其第一个月应纳税所得额=70000-5000-5000=60000元,按照适用税率,可以得出该月需缴税=60000*35%-7160=13840元;而其他11个月,则不需要再缴税。这样全年其预缴税为13840元,而实际上,全年汇算就会得出,其实际应缴税为3480元。这样,就多缴了税,可以退税,退税额为10000元。同样的,月收入不均衡,有些时候也会造成需补税情况。
说明预缴时已经足额享受扣除项,则不会产生退税
1,首先检查附加信息是否有改动且改错的情况,如预缴已足额缴纳不应产生补税;
2,根据规定年度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即不需要补缴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