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变更地址收费吗,商标局变更地址官费

qq745048485 2024-11-28 阅读:1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一份商标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商标局变更地址收费吗,商标局变更地址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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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商标地址修改是要收费的。当注册商标地址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商标地址变更收费,商标局是150元/件,如果自己办理的话,就只需要缴费这个费用。但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话,费用就要高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一、注册商标地址变更费用一般需要多少钱?商标变更费用目前商标局收取的官费为250元每件.本公司代理服务收费800元一类。行业市场价格一般在1000元左右。具体费用请咨询客服。需要留意的是:商标变更要将名下所有商标一并变更,否则不予受理!二、如何办理商标注册地址变更?注册商标地址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会对其核准,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如果是自己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相应文书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给申请人;如果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送达给该代理机构。"

要收费。

如果是纸质申请,收费标准(按类别):15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按类别)是0元。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也就是商标权人的所在地,因街道门牌改变或企业改变原地址的,应及时提出变更注册人地址的申请手续。变更注册人地址需提交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地址申请书,如有代理人还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局审核后,予以变更。

申请变更注册人地址时,应注意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变更,地址的填写要详细,以邮寄能送达为准。

其他变更申请是指除变更注册人名义和地址以外的,法律允许变更的其他注册事项,如缩小使用商品范围,变更代理人等。变更其他注册事项需填写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交商标局,经审核后,予以变更。

变更其他注册事项时,变更的内容应写清楚、具体;申请时,只可缩小商品使用范围,不能扩大商品使用范围,如扩大应重新提出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七条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_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_

第十八条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_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_本条第二款关于受理条件的规定适用于办理其他商标事宜。_

第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_

第二十条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