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工作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又被辞退,怎么办

qq745048485 2024-11-08 阅读:5

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在某种情况之下是合法的,比如说用人单位提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之下劳动者依然不满意,拒绝签订的话是合法的。如果是维持原来的条件,不取钱是违法的。

员工工作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工作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又被辞退,怎么办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合法?

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在某种情况之下是合法的,提

高劳动报酬情况,这些劳动者拒绝不续签是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1个月之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样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会存在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是一拍两散的结局,那么针对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是否进行赔偿有如下说法: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固定劳动合同期满之后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在次关系中出于弱势地位的保护,劳动者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特别重大的过错,那么经济补偿金是单位必然要支付的;

如果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本来应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上一份劳动合同虽然期满,但是即将签订的下一份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而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或者是无重大理由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属于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二、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况。

如果是劳动者在合同到期之后不续签合同,可能也会存在多种情形:其一是用人单位在下一份劳动合同中有列明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或者是故意调低薪资水平,使得劳动者拒绝续签合同,这一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是单位以间接的手段逼迫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不予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固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下一份劳动合同中表示愿意支付更多的劳动报酬挽留劳动者,但是劳动者还是不与续签,那么单位没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除非劳动者自愿不续签合同且用人单位在待遇有所增加的情形下劳动者仍然不愿意续签,则不需要签订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况一般来说,单位都是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

那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相应的规定,一般按照劳动者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以工作的年限结合计算,如果没有满一年但是工作超过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没有超过6个月的可以按照半年计算;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一般按照3倍作为计算的标准。

在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期限进来之后是否需要续签,需要根据不同的主体来区别对待的。如果劳动者方面不愿意续签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但是前提必须是用人单位根本不存在任何的过错。如果降低劳动报酬的话就是违法的。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按照法律条约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付出的代价更大。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可以主张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法律分析

补偿的计算方式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只要在员工入职之内的一个月之内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可以向单位主张每月双倍薪资的赔偿的。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按照劳动法中的相关制度进行签订的都是可以向单位主张要求赔偿的,并且需要尽快补签合同,否则员工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解决。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如果被辞退也是有权利要求赔偿的,对于赔偿的标准就可以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还有工资的收入来进行确定,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法律给予的职工较多的保护。职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动离职,但是要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并要遵守一定的程序。下面,我将你的情况对照法律规定,分析如下,以供参考。

一、职工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二、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三、你可能还有其他的利益。四、给你的建议。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不仅可以直接申请离职,还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赔偿。

虽然劳动法规定以上三种情况劳动者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很多情况并不局限于以上三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完全可以以“公司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提供保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你工作一年了,公司都没有和你签合同,按劳动法你是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但如果你想离职,可以要求公司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你在申请离职的时候离职理由一定要写“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按双倍工资发放,即额外赔偿你入职第二个月到离职这段时间的工资。例如你一个月工资10000块,工作一年共12个月,你可以要求赔偿金额=11*10000=110000元。

上面这个贵阳市要求的资料,每个地方的要的材料可能不同,但是差别不会太大,你可以向你们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询问所需的资料。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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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签法律上已默认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何要自动离职呢?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应该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向公司要求,公司执意不签的,员工可以自入职次月起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必要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

如果是要自动离职那等于自己放弃了自己应得的权益,再说不签合同和自动离职没什么关系,双方不是因果关系。

如果想自动离职的话,直接走就行了,不必考虑有没有签订合同,当然这样做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一般不建议这么做,自动离职也等于你放弃了应得的工资。

所以,你的这种情况建议不要自动离职,可以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离职。

正常情况下,职工按规定都可以辞职。由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单位也就没有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保,此时主动辞职后,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如果社保已交,请忽略有关社保补缴的内容。

下面我来详细的说一下这个问题。

一、辞职一般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2、转正后辞职

转正后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个大家都很熟悉,一般单位都有固定的辞职文件和流程,按照文件和流程办理即可。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虽然一般企业需要审批辞职,但是一旦超过30天,不管单位是否同意辞职,双方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所谓审批辞职,主要是指可以在30天之内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形,例如,员工提出离职,单位经审批认为可以不用等待30天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比如5天、7天等等)。

3、特殊情形的辞职

此类情形主要是指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且这些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此时职工可以不用履行任何手续就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提醒一下大家,如果职工因为上述原因辞职,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没错,主动辞职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指的就是上述这几种情形。

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获得双倍工资

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从第二个月开始,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由于这个另外一倍工资是对单位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所以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报酬,它的仲裁时效只有1年时间。

超过一年,职工未主张另一倍工资的,此后再主张,劳动争议仲裁委、法院是不会再受理的。所以大家遇到类似情形,假如想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话,一定要注意仲裁时效。

三、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特别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结语

如果你决定要辞职,那么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缴纳社保的离职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这一年的社保。

单位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同意补缴社保,可以向当地社保稽核、征缴部门投诉,有的地方劳动监察也可以受理此事。

如果还能继续在此工作,上述权益可以与企业协商而定,但是我感觉,这种单位也不是什么好单位,而且一旦指出他存在的问题点后,后面也就无法友好相处了,还是辞职为好。

以上只是建议,最终如何做还得当事人自己决定。

1、你现在不能马上离开,否则你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主张。2、公司的行为已经违法,你可一口咬定辞职的理由就是因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办理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定要坚持这个理由。 3、你可主张的合法权益有以下几项:第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颁布以来,你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休假,这5天的工资可要求老板按300%支付休假工资报酬。第三,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此作为辞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的内容就有关于社会保险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给予办理,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相关费用,建全所有社会保险。第五,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4、要主张你的上述合法权益,办法有三:第一,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第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5、再者说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就算不签劳动合同,不建议也不可以自动离职!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要离职的话,是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做好离职工作交接手续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虽然单位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是你依旧应当提前30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当然,你同时也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超过一年未签合同的应该已经属于和用人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上诉要求二倍的工资补偿。员工可以自动离职放弃上诉,还可以收集事实工作证据,申请仲裁要求补偿二倍工资被迫离职。

恭喜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赶紧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