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外面copy来一篇这方面的论文,看看对你有用没~~~~~
“ 1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的模式及动因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投资规模和速度均呈上升趋势,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世界投资报告》称,全球5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家来我国进行直接投资,平均投资规模达1 000万美元。入世后掀起了一股更强烈的跨国公司投资中国的浪潮,已经出现跨国公司在中国由合资转向独资的趋势。据统计,仅2002年上半年我国外资并购交易数量就有306件,涉及交易金额134亿美元,同比增长89%和150%。另外上海产权市场2005年外资并购金额135.02亿元,占全部交易额的17%。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跨国公司将更多地采用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进而实现在中国市场的快速扩张。
1.1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模式
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跨国公司在华并购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外商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由于跨国公司现在尚不能从事A股交易,在主板市场难以占到一席之地;而在能够交易的B股市场上,上市公司发起人持有多数股份,而这一部分又多以国有股、法人股形式存在,因此从目前政策上看还存在难题。二是外商并购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如阿尔卡特并购上海贝尔50%+1的股权,通过这种方式,阿尔卡特公司不仅打破了电信领域外资不能控股的禁令,而且实现了持股上市公司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为跨国公司并购我国企业的主要模式。三是外商并购上市子公司,这种情况目前较多,例如2002年12月20日上海通用(上汽集团与通用汽车的合资企业)、上汽集团和美国通用三家联手收购山东大宇整车部分(烟台车身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在重组后成立的新合资公司中,上海通用成为最大的股东,占有50%的股份。
从产业重组角度看,主要是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较少。所谓横向并购,即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或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领域相同的销售商或服务商之间的并购。如可口可乐公司并购中国饮料行业“七军”,柯达公司对感光材料的全行业收购,达能公司成功收购我国本土最优秀的饮料企业(品牌)娃哈哈和乐百氏,荷兰皇家壳牌集团出资4.3亿美元购买中石化的股票,并与中石化合作,联手收购国内的500个加油站等。
1.2跨国公司在我国并购的动因
(1)抢占中国市场。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接轨,中国的人均收入不断提高,2003年我国人均收入已突破1 200美元,2005年达到1 500美元,今后将会进一步提高。根据经济学家林德的分析,一国的需求结构由其平均收入水平决定,我国人均收入的提高,将使我国在高档次商品的需求和消费增加,加上中国13亿人口,今后中国是最具潜力的消费市场。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政治经济环境稳定、投资环境不断改善,这些都是吸引外商不断加强在中国并购行为的动机。跨国公司在我国进行大规模的并购,迅速占领市场,扩大规模,形成垄断,攫取高额利润。
(2)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中国的优势就在于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目前中国成为了很多跨国公司的加工基地。据统计,中国的加工贸易已经占对外贸易总额的半壁江山了。通过并购将生产基地建立在中国,对于跨国公司本身来讲就等于获取了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
(3)获取现成的营销网络。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营销网络和渠道是否合理、畅通直接关系到企业利润的大小。收购一家具有现成分销体系的企业要比在当地新建分销渠道与销售组织更为有利,跨国公司大手笔并购中国企业就可以获得中国本土企业经过多年铺就的网络和渠道资源,节省大量的销售成本。
(4)利用我国的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我国国内高级人才与国外存在极大的薪酬差距,相对于跨国公司母国的员工来讲,中国科研人才的劳动力价格十分低廉。根据IDC报告,美国软件人才的使用成本是中国的9倍,印度软件人才的使用成本是中国的2倍。除此以外,我国的技术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据IMD1997年度世界竞争力报告,在所调查的46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科学与技术国际竞争力综合排名第20位,基础研究对长期经济与技术发展的支持程度排第12位,这表明我国技术水平在世界科学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的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节省生产和研发成本。
2面对跨国并购,我国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
2.1我国企业的优势
(1)要素优势。我国企业虽然资金缺乏,技术上也落后于跨国公司,但有相对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也比较低,因此,我国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要素的比较优势,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劳动密集型行业和部分资本密集型行业优势。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批优势行业和产品。我国纺织、煤炭、建材、有色等行业在世界上具有相对优势,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我国纺织服装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3%,已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1989~2001年,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增长5.4倍,年均增长16.7%,工业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已由1989年的71.3%提高到2001年的90.1%。因此,可以利用制造规模和制造能力,以国内市场为依托,通过国际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参与市场竞争,逐步确立起全球制造中心的地位。
(3)本地市场优势。我国企业由于是在国内生存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对国内的人文和民族特点、政治经济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等各方面比外国公司有着更多的了解,而跨国公司则面临本土化的问题。同时,我国企业已经在国内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生产体系和市场营销网络,可以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去和跨国公司抢占市场。
2.2我国企业的劣势
(1)产业集中度低,规模不经济。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主要产业的集中度上升,规模经济状况有所改观,但从总体上说,我国主要产业的企业规模仍然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过低、生产要素配置过于分散、缺乏规模经济。如我国汽车整车厂有120多家,前13家企业的总产量尚不足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1/4,整车厂零部件自制率在50~60%左右(国外汽车厂零部件大都已实行全球采购)。由于规模不经济,使得我国主要产业部门的企业缺乏基本的整合市场能力,导致重复生产、重复建设、过度竞争的状况十分明显,造成资源配置的损失与浪费。
(2)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较低。世界各大跨国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产品,这种核心技术和产品具有不可模仿性而成为跨国公司在竞争中不断扩张的核心竞争能力。相比之下,我国企业的差距很大。目前发达国家引进与消化吸收的经费投入一般为1:3,我国仅为1:0.06,这种投入模式一方面导致技术上的落后,另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进步、品牌创造等非价格竞争能力。
(3)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水平低下。作为我国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虽然多年改革,有些也实行了股份制改造,但尚未真正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着政企不分、产权结构不合理、激励机制不完善、约束机制的弱化等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与竞争力的提高。
2.3跨国并购带给我国企业的发展机遇
进入我国实施跨国并购的公司一般在国外经营都比较成功,他们有着丰富的经验、充足的资金、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方式,可见跨国并购将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新的资金来源,带来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将会促进企业技术的进步,通过示范效应可以促进国内企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有利于改善我国企业的治理结构,为企业发展带来更多的机会。
2.4跨国并购带来的威胁
跨国并购也给我国企业带来威胁。跨国公司采用并购方式,既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生产体系和营销网络,达到快速进入中国市场的目的,又可以凭借其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等各方面的优势,大力抢占中国市场,从而抑制国内企业扩张。尤其是入世后,随着市场的开放,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甚至产生生存危机。同时,跨国公司并购国内企业后,要实行人才本土化战略,必然会人为提高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雇佣成本,特别是对中国企业家的争夺将空前激烈。市场竞争最根本的是人才竞争,企业竞争最根本的是企业家之间的对话。如果由一流的中国企业家领导的一大批外国企业来与中国企业竞争,那么,我国企业的面临的竞争态势更加严峻,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合理的战略进行应对。
3应对跨国并购的政策建议
3.1尽快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跨国并购的法律体系
跨国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行为,离不开良好的法律体系,因此,要引导跨国公司对我国上市公司并购向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方向发展,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国际并购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反垄断法、跨国并购审查法、公司法、社会保障法、破产法等。为便于我国政府将国际并购纳入市场经济发展的正常轨道,达到吸收外资和保护国内有效竞争的双重目的,同时又有利于跨国公司的投资,降低投资者对实施并购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所有针对国际并购的立场、政策、审查程序等都应在法律中体现出来。我国当前最迫切的立法任务应是制定《反垄断法》、《跨国并购审查法》等法律。
3.2完善上市公司并购的环境
我国现行外资法对外资准入限制较多,A股市场还未对外资开放,跨国公司收购我国上市公司困难重重。因而,为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参与我国境内公司的并购活动,就应培育更加成熟的资本市场,积累更加丰富的经营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经验,并有相应制度和机制保护资金运作安全、高效。此外,还应减少公司并购活动中的地方行政干预,以保护收购公司的积极性。但同时应注意加强对外商并购中的国有资产评估的规范和监管,尤其要重视对国有资产的商标、土地、经济业绩等资产评估,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3建立上市公司国际并购审查制度
一是要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根据本国国情,及时修订产业指导目录,具体规定哪些产业允许跨国公司可以并购的方式进入,哪些产业需要保护,力求保护有节、开放有度。二是对国际并购实行综合审查标准,使之既能通过国际并购的方式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又能防止跨国公司在市场上形成垄断,同时促进相关产业的有序竞争。三是在一些特殊行业中禁止或限制国际并购,例如对涉及国家安全的航空、海运、原子能、军工等领域的国际并购予以禁止或对控股比例予以严格限制,以防外国公司控制这些领域,从而维护本国的经济主权。
3.4培养一批有实力的民族企业
有专家指出,国内企业要走向跨国并购,必须经历区域内企业并购和组建集团、跨经济区域的企业并购和组建集团以及走出国门进行跨国并购等三个发展阶段。而就我国企业的现状来说,目前尚处于由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的时期。无论是海尔、春兰还是联想,都没有强大到在国际市场上吞并对手的地步,而在新兴产业领域,绝大多数中国企业甚至连与跨国集团进行平等对话的资格都没有。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更多的中国企业将会在新一轮的并购风暴中被跨国资本收归旗下。如果中国企业不尽快做大做强,就难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法律分析: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因是:(一)绕过贸易壁垒。跨国并购避开了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壁垒,快速进入战略性行业。近年来,随着各国关税的普遍降低,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寻求合法而隐秘的保护工具的国家越来越多,他们为企业出口设置重重障碍,形式表现为:一是进口配额限制,中国企业为扩大国外市场,尤其打入欧美发达国家市场不得不通过并购或直接投资绕开贸易壁垒。这些并购都使企业生产当地化,从而立足东道国,绕开关税非关税壁垒,同时也通过兼并减少市场竞争对手。(二)获取战略性资源。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内有限的资源难以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而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初级形态的资源出口采取限制政策,对石油等矿产资源的需求使海外投资成为中国企业利用国外资源的必然选择。(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当前跨国公司对我国大规模的制造业转移中,核心技术空洞化已经成为转移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的缺失是与自我发展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相比,跨国并购时效强、低成本,特别是当某种知识和资源专属于另一企业时,并购就成为获取该优势的唯一途径。(四)拓展发展空间,抢占国际市场。中国企业通常采取贸易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但对于欧美高度发达和成熟的市场,新品牌的进入是异常困难的,巨额广告费用、营销费用等进入成本是相当高昂的。由于中国企业大多缺乏国际性品牌,使得产品在国际市场销售不畅,只能贴牌生产赚取低廉的加工费,因此,通过跨国并购尽快建立起中国企业的国际品牌并形成自己的营销网络,既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又能迅速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跨国并购中横向并购的动因有开拓市场不完美、产品差异化。
1、开拓市场不完美充分地利用市场的缺陷,例如,为了利用劳动力相对成本的差异,制造商可能会在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国家收购一家公司。
2、产品差异化:公司经常收购其他国家的公司,以利用其具有高度差异化的产品系列的优势,购买某些无形资产(如良好声誉),有助于确保在全球市场上取得成功。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